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头模教学系统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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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头模教学系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3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3年(设备验收合格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48号)》等规定执行。(5)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活动(投标截止
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响应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响应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谈判文件要求响应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响应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响应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加投标: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声明其货物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
03月1
至20
03月1
,每天
8:30至12:00,
14:3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
03月1
15点00分(北京
)
项目名称:头模教学系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3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品目号预算(元) |
合同包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头模教学系统维修项目 |
1项 |
否 |
183000.00 |
183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8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48号)》等规定执行。(5)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活动(投标截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响应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响应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谈判文件要求响应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响应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响应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加投标: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声明其货物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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