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商丘市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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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商丘市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商丘市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商丘市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
2.2采购编号:商财采磋-2024-13;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168号。
2.3资金来源:省补资金+地方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商丘市境内。
2.5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为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商丘市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QLYFXYH-SG),
第二标段监理标(QLYFXYH-JL)。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施工标(QLYFXYH-SG):12
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标(QLYFXYH-JL):(工期控制目标)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采购范围:
施工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全部内容 (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监理标段: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10采购控制价:
第一标段施工标(QLYFXYH-SG):681568.00元;
第二标段监理标(QLYFXYH-JL):35415.00元。
2.11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安全事故。
2.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施工标(QLYFXYH-SG):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施工二类乙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建安B、交安B均可)。且具有交通运输或道路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何职务。业绩要求:近3年内(指2020年1月
后,以合同签订
为准)完成过一份类似项目业绩;
第二标段监理标(QLYFXYH-JL):投标人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需具备交通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业绩要求:近3年内(指2020年1月
后,以合同签订
为准)独立完成过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一份;
2.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2.7投标企业需出具绿色施工、绿色设备、绿色施工经费、绿色施工管理要求技术保障、绿色施工的具体措施;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及开标
:20
3 月2
9:00(北京
);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商丘市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商丘市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
2.2采购编号:商财采磋-2024-13;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168号。
2.3资金来源:省补资金+地方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商丘市境内。
2.5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为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商丘市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QLYFXYH-SG),
第二标段监理标(QLYFXYH-JL)。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施工标(QLYFXYH-SG):12
第二标段监理标(QLYFXYH-JL):(工期控制目标)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采购范围:
施工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全部内容 (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监理标段: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10采购控制价:
第一标段施工标(QLYFXYH-SG):681568.00元;
第二标段监理标(QLYFXYH-JL):35415.00元。
2.11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安全事故。
2.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施工标(QLYFXYH-SG):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施工二类乙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建安B、交安B均可)。且具有交通运输或道路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何职务。业绩要求:近3年内(指2020年1月
第二标段监理标(QLYFXYH-JL):投标人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需具备交通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业绩要求:近3年内(指2020年1月
2.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2.7投标企业需出具绿色施工、绿色设备、绿色施工经费、绿色施工管理要求技术保障、绿色施工的具体措施;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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