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沙镇溪镇电商仓储物流中心(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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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Z2243-2024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4-00130
3、项目名称:秭归县沙镇溪镇电商仓储物流中心(一期)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20(万元)
6、最高限价:220(万元)
7、采购需求:
秭归县沙镇溪镇电商仓储物流中心(一期)位于秭归县沙镇溪镇。主要采购内容为新建仓储用房1000㎡、物流装卸场地1000㎡,配套相关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2
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必须为“建筑、建筑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土木建筑、建筑结构”中的一项。如职称证书岗位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列,须一并提供所学专业符合上述专业的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予以认定);
(7)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检)员具备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以上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各1人)并提供无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以磋商文件提供为准);
(8)供应商须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编入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20
03月1
至20
03月1
,每天
08:00至12:00,
14:3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ZGZ2243-2024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4-00130
3、项目名称:秭归县沙镇溪镇电商仓储物流中心(一期)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20(万元)
6、最高限价:220(万元)
7、采购需求:
秭归县沙镇溪镇电商仓储物流中心(一期)位于秭归县沙镇溪镇。主要采购内容为新建仓储用房1000㎡、物流装卸场地1000㎡,配套相关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2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必须为“建筑、建筑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土木建筑、建筑结构”中的一项。如职称证书岗位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列,须一并提供所学专业符合上述专业的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予以认定);
(7)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检)员具备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以上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各1人)并提供无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以磋商文件提供为准);
(8)供应商须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编入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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