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第二次)(2024-YKXXTX-G1007)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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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楼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综合楼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次),主要内容包括:增加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及自动喷淋泵房的设备、消防水箱、消防控制室的设备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综合楼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次),总投资:160(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6
历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综合楼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其他:
(1)项目名称:综合楼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次)
(2)项目编号:2024-YKXXTX-G1007(0730-2412JP0045/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截至到开标
,供应商成立
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7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
(3)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无在建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申请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中标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报甲方同意并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更换其他岗位人员违约金1万元/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
:20
3月1
至20
3月1
,工作日每日
09:00至11:30,
13:00至16:30(北京
,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综合楼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综合楼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次),主要内容包括:增加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及自动喷淋泵房的设备、消防水箱、消防控制室的设备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综合楼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次),总投资:160(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6
2.5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综合楼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其他:
(1)项目名称:综合楼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次)
(2)项目编号:2024-YKXXTX-G1007(0730-2412JP0045/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截至到开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7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
(3)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无在建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申请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中标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报甲方同意并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更换其他岗位人员违约金1万元/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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