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老城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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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锦市老城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已由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1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国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一标段:北二街(东平路-学府路)雨水工程、进思大街(向阳路-东平路)雨水工程、进思大街(东平路-学府路)雨水工程、南八街(东平路-民华路)雨水工程、西沙街(民主路-新开路)雨水工程、南六街(新开路-东平路)雨水工程、新开路(正大街-滨江大街)雨水工程、新开路(正大街-进思大街)雨水工程、通江路(南二道街-进思大街)雨水工程、通江路(进思大街-步行街)雨水工程、通江路(步行街-文明街)雨水工程、健康路(正大街-滨江大街)雨水工程、东平路(南六街-东平泵站)雨水工程、振新北路(中央大街北)雨水工程。新建雨水管线8505米,破道及恢复沥青路面27326平方米。
二标段:教育街(向阳路-东平路)雨水工程、东平路(新二街-中央大街)雨水工程、前一路(锦绣大街南)雨水工程、新二街(向阳路-旭日路)雨水工程、新二街(旭日路-桃李路)雨水工程、前二路(福前街-锦绣大街)雨水工程、安路北街(时代鑫城南)雨水工程、新一街(振兴南路-新开路)雨水工程、民主花园南街(西平路-振兴南路)雨水工程、振新南路(新一街-新二街)雨水工程、新三街(新开路-向阳路)雨水工程、新一街(新开路-向阳路)雨水工程、旭日路(新二街-新三街)雨水工程、旭日路(锦绣大街-新三街)雨水工程、桃李路(新二街-新三街)雨水工程、新开路(锦绣大街-中央大街)雨水工程、新二街(欣悦名都-新开路)雨水工程、西平路(安路街北-锦绣大街)雨水工程、西平路(福前路北-锦绣大街)雨水工程、前四路(福前街-锦绣大街)雨水工程、中央大街(西平路-民主路)雨水工程。新建雨水管线11502.73米,破道及恢复沥青路面34947平方米。
三标段:文明街(振新北路-向阳路)雨水工程、文明街(向阳路-东平路)雨水工程、锦绣大街(新开路-东平路)雨水工程、福前路(前四路-前二路)雨水工程、锦绣大街(幸福路-新开路)雨水工程新三街(民主路-新开路)雨水工程、振兴南路(新三街-锦绣大街)雨水工程。新建雨水管线8684.325米,破道及恢复沥青路面24958.325平方米。
(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富锦市。
2.3计划工期23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4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
11月3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30891292.77元;二标段36710823.14元;三标段34927043.4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各标段可兼投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企相符、合法有效)。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承诺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
2月)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以上需提供相应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中所提供的电子版证件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书必须提供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并加盖公章。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保证本承诺中提供的承诺人电话畅通,可随时解答评审专家的疑问。如电话联系不到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其他单位无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得参加投标;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潜在投标人一经确定中标,小班子成员不得随意更换。
3.9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整改情况的公示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2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第二批)639号)文件执行,列入文件名录内及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
为20
3月
19:00时至20
3月1
19:00时(北京
,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 20
3月2
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富锦市老城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已由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1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国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一标段:北二街(东平路-学府路)雨水工程、进思大街(向阳路-东平路)雨水工程、进思大街(东平路-学府路)雨水工程、南八街(东平路-民华路)雨水工程、西沙街(民主路-新开路)雨水工程、南六街(新开路-东平路)雨水工程、新开路(正大街-滨江大街)雨水工程、新开路(正大街-进思大街)雨水工程、通江路(南二道街-进思大街)雨水工程、通江路(进思大街-步行街)雨水工程、通江路(步行街-文明街)雨水工程、健康路(正大街-滨江大街)雨水工程、东平路(南六街-东平泵站)雨水工程、振新北路(中央大街北)雨水工程。新建雨水管线8505米,破道及恢复沥青路面27326平方米。
二标段:教育街(向阳路-东平路)雨水工程、东平路(新二街-中央大街)雨水工程、前一路(锦绣大街南)雨水工程、新二街(向阳路-旭日路)雨水工程、新二街(旭日路-桃李路)雨水工程、前二路(福前街-锦绣大街)雨水工程、安路北街(时代鑫城南)雨水工程、新一街(振兴南路-新开路)雨水工程、民主花园南街(西平路-振兴南路)雨水工程、振新南路(新一街-新二街)雨水工程、新三街(新开路-向阳路)雨水工程、新一街(新开路-向阳路)雨水工程、旭日路(新二街-新三街)雨水工程、旭日路(锦绣大街-新三街)雨水工程、桃李路(新二街-新三街)雨水工程、新开路(锦绣大街-中央大街)雨水工程、新二街(欣悦名都-新开路)雨水工程、西平路(安路街北-锦绣大街)雨水工程、西平路(福前路北-锦绣大街)雨水工程、前四路(福前街-锦绣大街)雨水工程、中央大街(西平路-民主路)雨水工程。新建雨水管线11502.73米,破道及恢复沥青路面34947平方米。
三标段:文明街(振新北路-向阳路)雨水工程、文明街(向阳路-东平路)雨水工程、锦绣大街(新开路-东平路)雨水工程、福前路(前四路-前二路)雨水工程、锦绣大街(幸福路-新开路)雨水工程新三街(民主路-新开路)雨水工程、振兴南路(新三街-锦绣大街)雨水工程。新建雨水管线8684.325米,破道及恢复沥青路面24958.325平方米。
(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富锦市。
2.3计划工期23
2.4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30891292.77元;二标段36710823.14元;三标段34927043.4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各标段可兼投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企相符、合法有效)。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承诺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以上需提供相应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中所提供的电子版证件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书必须提供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并加盖公章。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保证本承诺中提供的承诺人电话畅通,可随时解答评审专家的疑问。如电话联系不到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其他单位无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得参加投标;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潜在投标人一经确定中标,小班子成员不得随意更换。
3.9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整改情况的公示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2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第二批)639号)文件执行,列入文件名录内及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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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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