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城市新中心邻里中心1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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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津城市新中心邻里中心1(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10-420607-04-01-47237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城锦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北汉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东津新区襄江大道以南、伏牛路以北、五一路以东、枳棘街以西。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3898.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33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667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42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需配建商业,地下室,菜市场,社区服务站,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文化活动站,卫生服务站,托儿所,城市书屋,公厕等;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电气、暖通等配套基础设施及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场地硬化、绿化、道路和停车位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建筑工程试验检测规范规定的所有检测项目范围内的各项工程检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内所有见证取样类、地基基础类、主体结构类、设备安装类、室内环境类、建筑节能类、材料检测、沉降观测、基坑监测、钢结构、建筑幕墙、消防检测、防雷检测、人防检测及其他未列明的检测项(绿色建筑检测除外),以及项目所需的各项检测、监测服务并出具相应的检测、监测报告等相关内容。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3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08
合同估算价:10887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2.4.1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止。 2.4.2质量目标:合格,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出具国家及湖北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企业资质之一: (1)未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证书的范围包含:地基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建筑节能、设备安装、室内环境、钢结构、建筑幕墙。 (2)已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8项专项资质。 3.1.3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
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在128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2.8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业绩中的评审要求在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的,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认可。3.1.4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3.1.5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 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指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而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指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投标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36个月)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虚假检测行为被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①-⑥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录,提供相应网站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截图。 3.1.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5月至投标截止
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 3.1.7投标人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接建设工程检测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
3月
至20
3月1
24:00时止(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为20
03月2
08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东津城市新中心邻里中心1(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10-420607-04-01-47237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城锦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北汉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东津新区襄江大道以南、伏牛路以北、五一路以东、枳棘街以西。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3898.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33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667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42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需配建商业,地下室,菜市场,社区服务站,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文化活动站,卫生服务站,托儿所,城市书屋,公厕等;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电气、暖通等配套基础设施及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场地硬化、绿化、道路和停车位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建筑工程试验检测规范规定的所有检测项目范围内的各项工程检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内所有见证取样类、地基基础类、主体结构类、设备安装类、室内环境类、建筑节能类、材料检测、沉降观测、基坑监测、钢结构、建筑幕墙、消防检测、防雷检测、人防检测及其他未列明的检测项(绿色建筑检测除外),以及项目所需的各项检测、监测服务并出具相应的检测、监测报告等相关内容。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3
合同估算价:10887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2.4.1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止。 2.4.2质量目标:合格,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出具国家及湖北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企业资质之一: (1)未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证书的范围包含:地基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建筑节能、设备安装、室内环境、钢结构、建筑幕墙。 (2)已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8项专项资质。 3.1.3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接建设工程检测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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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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