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要客户赛力斯专线等业务监测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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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20
重要客户赛力斯专线等业务监测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CQYD20240500520
1.3 项目采购内容及限价:
1.4 限价说明:本项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1.3。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标包及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6月3
止。
1.7服务地点: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
1.8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 基本要求: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2业绩要求:
提供至少1份2020年1月
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应答人签订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须包含通信设备或通信链路监控服务等相关内容,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7万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
。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即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人员要求:
应答人承诺中选后成立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团队,团队人员2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人员1人。
应答人须提供服务团队及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
1.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承诺书,涉及资质证书的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应答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3.应答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应答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3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
4.如应答人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社保为第三方公司代缴,须提供应答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代缴协议扫描件,该代缴协议内容须包括:应答人与第三方公司的名称;协议双方的签章。
2.4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
为20
03月0
20时00分至20
03月1
20时00分(北京
,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1.2 项目编号:CQYD20240500520
1.3 项目采购内容及限价: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单位 | 预估专线数量 | 预估周期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条/月) | 合同有效期 |
20 |
1、集中监控:对赛力斯的所有专线业务提供7*24 实时系统监测服务,包含不限于设备的网络时延、内存利用率、CPU利用率等基本信息,以及链路状态、丢包率、输入输出速率、利用率等链路信息。并通过大屏展示:以图形化方式展示专线运行状态、统计信息、流量信息等内容,并集成专线拓扑、整体运行情况、故障情况等多种指标进行统一轮播展示。2、告警通知:监测系统能够对网络故障以及异常告警指标情况(流量陡降、链路丢包等)通过电话、邮箱、短信、钉钉等多种方式进行预警通知,重要告警信息支持语音实时播报。3、系统维护:提供所需的设备硬件以及监测系统,并对监测的设备硬件以及系统进行维护,当设备硬件以及系统异常时进行维护维修,保障设备以及系统的正常运行。4、智能巡检:自定义巡检模板对线路进行周期性巡检并生成可视化巡检报表。 | 条 | 28 | 3个月 | 165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
1.5标包及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1.7服务地点: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
1.8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通信网络技术支持服务 | 项 | 1 |
2.1 基本要求: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2业绩要求:
提供至少1份2020年1月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即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人员要求:
应答人承诺中选后成立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团队,团队人员2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人员1人。
应答人须提供服务团队及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
1.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承诺书,涉及资质证书的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应答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3.应答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应答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3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
4.如应答人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社保为第三方公司代缴,须提供应答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代缴协议扫描件,该代缴协议内容须包括:应答人与第三方公司的名称;协议双方的签章。
2.4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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