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路(海堡路-海洋路)安防工程施工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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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路(海堡路-海洋路)安防工程施工(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达路(海堡路-海洋路)(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南通能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安防工程施工(三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新能源产业园(原通州港区地块)
2.1.2合同估算价:约129万元。
2.1.3工期要求: 总工期 4
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通达路(海堡路-海洋路)安防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
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③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4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从诚信库库中挑选的或者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作废标处理。
3.5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由本公司施工,严禁转包,如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
03月 13 日09时3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达路(海堡路-海洋路)(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南通能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安防工程施工(三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新能源产业园(原通州港区地块)
2.1.2合同估算价:约129万元。
2.1.3工期要求: 总工期 4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通达路(海堡路-海洋路)安防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
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③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4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从诚信库库中挑选的或者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作废标处理。
3.5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由本公司施工,严禁转包,如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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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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