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3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7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
度淮安市淮安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增发国债)工程项目已由淮安市农业农村局淮农发【202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淮安市淮安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公室、淮安市淮安区范集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监理(3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次项目为20
度淮安市淮安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项目位于淮安区境内,主要涉及顺河镇、山阳街道、复兴镇、车桥镇、朱桥镇、漕运镇、范集镇 。
2.2建设规模:治理土地面积3万亩,总投资9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排灌站、防渗渠道、田间道路、渠系建筑物等所有土建工程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的范围及工程变更等内容;
2.3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包括开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计划施工工期24
历天),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注: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函时工期应填写:监理服务期包括开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计划施工工期24
历天),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因软件系统问题,投标人使用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信息确认环节,工期填入任意大于等于240的数字均可。各投标人工期以投标函上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主要为20
度淮安市淮安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增发国债)工程项目建设项目。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分别为:
20
度淮安市淮安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1标段,监理内容为:20
度淮安市淮安区顺河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增发国债)、20
度淮安市淮安区山阳街道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增发国债)共2个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1.1万亩,总投资3300万元;
20
度淮安市淮安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2标段:监理内容:20
度淮安市淮安区复兴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增发国债)、20
度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增发国债)、20
度淮安市淮安区朱桥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增发国债)共3个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1.07万亩,总投资3210万元;
20
度淮安市淮安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增发国债)工程建设监理3标段:监理内容为20
度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增发国债)、20
度淮安市淮安区范集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增发国债)共2个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0.83万亩,总投资2490万元;
2.5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2.6项目招标控制价:监理1标段为人民币59.3万元;监理2标段为人民币58万元;监理3标段为人民币43.98万元;
注: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参加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顺序按照1标段、2标段、3标段的顺序进行,出现并列第一名情况的由评委现场抽签确定,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参加其他后续标段的评标,但不参与排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住建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
投入本工程的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企业2023年7月
以来任意1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总监的资质等级: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者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质。(①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②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需到岗履职,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为招标公告发布
以后,投标截止
以前);
② 项目总监虽有在监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监工程的承诺书,
均为招标公告发布
以后,投标截止
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f)符合《淮安市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淮水基〔2018〕27 号)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县)区级行政区域内最多可在两个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项目上任职。”情形的总监理工程师,且由本项目招标人办理相关证明材料的;
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
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监工程。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近两年内容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两年);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
3月
至 20
3月2
报名
本招标项目20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次项目为20
2.2建设规模:治理土地面积3万亩,总投资9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排灌站、防渗渠道、田间道路、渠系建筑物等所有土建工程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的范围及工程变更等内容;
2.3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包括开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计划施工工期24
2.4招标范围:主要为20
20
20
20
2.5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2.6项目招标控制价:监理1标段为人民币59.3万元;监理2标段为人民币58万元;监理3标段为人民币43.98万元;
注: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参加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顺序按照1标段、2标段、3标段的顺序进行,出现并列第一名情况的由评委现场抽签确定,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参加其他后续标段的评标,但不参与排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住建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
投入本工程的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企业2023年7月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② 项目总监虽有在监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监工程的承诺书,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f)符合《淮安市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淮水基〔2018〕27 号)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县)区级行政区域内最多可在两个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项目上任职。”情形的总监理工程师,且由本项目招标人办理相关证明材料的;
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近两年内容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两年);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职工体检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2025-06-20
- 中冶成勘遂宁市船山区动力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基础桩、边坡支护工程桩基机械租赁一工区招标公告 2025-06-20
-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片区主要支路污水管网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招标公告 2025-06-20
- 亳州分行2025年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2025-06-20
- 镇康县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金造林补助(木本油料低效林改造)项目(病虫害防治、品种改良)招标公告 2025-06-20
- 上海立得催化剂有限公司2025年不干胶标签采购公告 2025-06-20
- 教23#C楼调整为传媒实验室改造及泉南1-6组团阳台塑钢推拉门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0
- 五矿二十三冶郴州市柿竹园万吨技改尾矿库项目地面设备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20
- 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资源与互动教学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0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员工体检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