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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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设计服务已批准,招标人为阜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全县19个镇区的道路及路灯等设计服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含送审预算及工程量计算书),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跟踪服务(含结余资金设计服务);
2.3设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审计完成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2.4设计要求: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和标准,并应通过招标人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
2.5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0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设计服务。本次设计内容包括全县19个镇区的道路及路灯等设计服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含送审预算及工程量计算书),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跟踪服务(含结余资金设计服务)。其设计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5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
3.6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7投标人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好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10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
:20
03月0
至20
03月1
,每天
8:30到11:30,
14:30到18:00,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本招标项目2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全县19个镇区的道路及路灯等设计服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含送审预算及工程量计算书),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跟踪服务(含结余资金设计服务);
2.3设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审计完成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2.4设计要求: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和标准,并应通过招标人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
2.5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5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
3.6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7投标人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好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10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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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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