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城东公共停车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城南东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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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和县城东公共停车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城南东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和县城东公共停车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城南东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云发改投〔2023〕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5-331125-04-01-330282,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安排,已落实,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云和县主城区内,道路呈西东走向,西起现状城南东路(古坊桥),东至复兴路。
2.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26529平方米,改造道路全长1323米、宽16-3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管线、强弱电管线及附属设施。工程概算总投资约6642万元,建安工程费约4546.84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工程。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包含对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含对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和专项设计[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管线、强弱电管线及附属设施等)及评审配合工作等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图审费及技术经济分析、设计及深化设计、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涉及的专家评审费,均由中标人承担,不另外计取)以及为完成相关施工图而需要对招标人现有初步设计成果进行的补充完善设计工作。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
2.设备采购: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及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具体以初步设计概算包含的内容为准)。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管线、强弱电管线及附属设施等)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和监测(路基检测、路面检测、面层检测、CCTV检测等)、环境影响评价、社会风险评估、施工图审查、工程档案管理、工程备案、工程移交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内容中由EPC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由此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5.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和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指定的地点后,并自行解决临时用水、用电问题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包括安装临时变压器、配电房及配电柜),且不得以此影响进场准备工作。由承包人到当地电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全额缴纳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等相关费用
四、 工期及质量要求
1.73
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并报审。)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确保丽水市优质工程“九龙杯”奖。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以下资质其中一项: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4) 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R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承担。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无在建工程。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条件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
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
,结束
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1月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公示
:20
03月0
至20
03月0
本招标项目云和县城东公共停车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城南东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和县城东公共停车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城南东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云发改投〔2023〕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5-331125-04-01-330282,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安排,已落实,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云和县主城区内,道路呈西东走向,西起现状城南东路(古坊桥),东至复兴路。
2.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26529平方米,改造道路全长1323米、宽16-3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管线、强弱电管线及附属设施。工程概算总投资约6642万元,建安工程费约4546.84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工程。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包含对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含对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和专项设计[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管线、强弱电管线及附属设施等)及评审配合工作等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图审费及技术经济分析、设计及深化设计、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涉及的专家评审费,均由中标人承担,不另外计取)以及为完成相关施工图而需要对招标人现有初步设计成果进行的补充完善设计工作。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
2.设备采购: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及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具体以初步设计概算包含的内容为准)。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管线、强弱电管线及附属设施等)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和监测(路基检测、路面检测、面层检测、CCTV检测等)、环境影响评价、社会风险评估、施工图审查、工程档案管理、工程备案、工程移交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内容中由EPC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由此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5.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和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指定的地点后,并自行解决临时用水、用电问题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包括安装临时变压器、配电房及配电柜),且不得以此影响进场准备工作。由承包人到当地电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全额缴纳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等相关费用
四、 工期及质量要求
1.73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确保丽水市优质工程“九龙杯”奖。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以下资质其中一项: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4) 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R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承担。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无在建工程。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条件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1月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1月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公示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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