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一次物资资格预审授权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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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公司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公开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建立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20
度配网箱柜类物资招标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名单,第二阶段将根据具体项目需求邀请入围供应商进行报价,通过报价评审确定最终中标(成交)供应商。
本次预审结果有效期为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
12月3
。在此期间,本项目相应分标/相关项目的相关物资招标采购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在此,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范围
2.2采用资格预审的货物清单
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供货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申请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申请人及其申请资格预审产品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和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3.4申请人及其资格预审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生产资格预审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本次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的供货数量应能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
(3)申请预审产品以及专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申请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申请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在第二阶段采购中,申请人应按照第二阶段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供货前提供或补充所投/供产品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4)申请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黑名单”。申请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将被否决。
(7)必须具有生产资格预审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8)必须具有生产资格预审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9)资格预审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0)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
(11)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业主单位(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等)的验收。
(13)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申请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业主单位(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等)的验收。
(1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和《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申请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申请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即:自上次中标结果发布之日起,至本次中标结果发布之日前,供应商发生下述情形的,暂停其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中标资格:(一)货物类供应商产品在运行期间发生事故,工程、服务类供应商发生安全事故,被实名投诉质疑,或被公司事故快报通报,但事故原因及责任尚未确定的;(二)供应商涉及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安全事件,被公司舆情通报的;原因查明后,若非供应商责任,应立即解除对供应商的处理;若属于供应商责任,已暂停中标资格的
应计入处理
(以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计算)),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发送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之日,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5)“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以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单位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承诺函需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无效)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函格式见第四章申请文件格式附件。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否决。
(1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申请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请申请人将信用中国系统查询结果(网站自动生成的PDF电子版文件)存放于各分标商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信用中国”系统查询结果中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的,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截图,每页需加盖公章。
(17)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申请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请申请人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站自动生成的PDF电子版文件)作为各标段商务申请文件附件提交,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中报告生成日期应在开标日前20天内。
(18)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申请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申请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19)申请预审产品及后续所供产品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2018年修订版)》(国家电网设备〔2018〕979号)的相关规定要求,同时作为现场交接验收通过的必要条件。
(20)本次资格预审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申请,也不接受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申请。
(21)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是否影响其资格条件,将由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其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并作出认定。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22)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3.5《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招标活动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简称《证明函件》)不适用本资格预审招标活动,申请人需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商务技术支持证明材料。
3.6本表作为专有资质业绩条件,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物资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说明:1.供货业绩年限中“近五年”指2019年1月
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公告发布之日),表格内有特殊说明的以表格内容为准;
2.业绩
计算以合同签订
为准,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发票为准;
3.对于要求提供3C认证的项目,若采购物资不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可提供《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若国家出台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3.7环保体系及智能制造要求(非否决项)
为落实“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相关要求,请申请人提供以下相关支持证明材料,此项内容为非否决项。
4.审核标准
4.1.业绩审核标准
4.1.1.有效供货业绩
范围:2021年1月
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公告发布之日)。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或金额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
以合同签订
为准,业绩数量(金额)以提供的有效发票为准。
4.1.2.业绩数量或金额按照物资类别计算,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6各分标相关规定,若无具体要求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1.3.申请人务必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和销售发票,发票开具
须在2021年1月
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之日)内,申请人按
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扫描件,将发票扫描件与合同扫描件一一对应编制,并制定目录。
a.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必须一一对应,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
b.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或结果截图与平台查验结果不一致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申请人,将严格按照《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1.4.供货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为同一申请人。
4.1.5.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a.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b.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c.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出口业绩除外);
d.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生产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
e.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4.1.6.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下的各个子公司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公司之间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4.1.7.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4.1.8.申请人如发生收购、重组、改制、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情况,须提供充分且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供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4.2 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4.2.1申请人应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试验报告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6各分标相关规定,若无具体要求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2.报告证书的有效性将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相关采购标准进行评审。
4.2.3.不同电压等级型式试验报告不能互相替代。
4.2.4.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申请人自身;
4.2.5.产品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
4.2.6.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2.7.检测报告有效期按国标、行标规定执行;
4.2.8.外文报告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4.2.9.在后续招标中,申请人应按照第二阶段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或供货前补充相关试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4.3.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审核标准(各标段专业资质条件如有要求)
4.3.1.申请人应按照资格业绩条件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扫描件。
4.3.2.关于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6各分标相关规定,若无具体要求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应与资格预审产品种类对应。需提供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证书的,相关文件应覆盖资格预审产品种类,且在有效期内。
4.3.3若国家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4.4.必要装备审核标准
4.4.1.申请人应按照资格业绩条件要求提供“生产试验设备清单”及“具有生产申请预审产品所需的生产试验设备的承诺函”,关于生产试验设备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6各分标相关规定,若无具体要求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5.生产厂房审核标准
4.5.1申请人应提供生产厂房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等凭证扫描件。
4.5.2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厂房信息应满足通用资格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
3月
-20
3月13日23:59时(北京
,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公司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公开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建立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20
本次预审结果有效期为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
在此,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范围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备注 |
1 |
JSBB-CY1324AWY1-001 |
低压开关柜 |
包1 |
|
2 |
JSBB-CY1324AWY1-002 |
高压开关柜 |
包1 |
|
3 |
JSBB-CY1324AWY1-003 |
10kV箱式变电站(欧式硅钢片) |
包1 |
|
4 |
JSBB-CY1324AWY1-004 |
箱式开闭所 |
包1 |
|
5 |
JSBB-CY1324AWY1-005 |
环网柜 |
包1 |
|
6 |
JSBB-CY1324AWY1-006 |
电缆分支箱 |
包1 |
|
7 |
JSBB-CY1324AWY1-007 |
配电箱 |
包1 |
|
8 |
JSBB-CY1324AWY1-008 |
智能型低压综合配电箱(JP柜) |
包1 |
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供货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申请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申请人及其申请资格预审产品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和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3.4申请人及其资格预审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生产资格预审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本次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的供货数量应能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
(3)申请预审产品以及专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申请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申请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在第二阶段采购中,申请人应按照第二阶段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供货前提供或补充所投/供产品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4)申请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黑名单”。申请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将被否决。
(7)必须具有生产资格预审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8)必须具有生产资格预审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9)资格预审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0)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
(11)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业主单位(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等)的验收。
(13)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申请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业主单位(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等)的验收。
(1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和《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申请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申请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即:自上次中标结果发布之日起,至本次中标结果发布之日前,供应商发生下述情形的,暂停其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中标资格:(一)货物类供应商产品在运行期间发生事故,工程、服务类供应商发生安全事故,被实名投诉质疑,或被公司事故快报通报,但事故原因及责任尚未确定的;(二)供应商涉及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安全事件,被公司舆情通报的;原因查明后,若非供应商责任,应立即解除对供应商的处理;若属于供应商责任,已暂停中标资格的
(15)“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以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单位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承诺函需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无效)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函格式见第四章申请文件格式附件。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否决。
(1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申请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请申请人将信用中国系统查询结果(网站自动生成的PDF电子版文件)存放于各分标商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信用中国”系统查询结果中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的,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截图,每页需加盖公章。
(17)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申请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请申请人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站自动生成的PDF电子版文件)作为各标段商务申请文件附件提交,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中报告生成日期应在开标日前20天内。
(18)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申请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申请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19)申请预审产品及后续所供产品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2018年修订版)》(国家电网设备〔2018〕979号)的相关规定要求,同时作为现场交接验收通过的必要条件。
(20)本次资格预审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申请,也不接受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申请。
(21)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是否影响其资格条件,将由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其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并作出认定。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22)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3.5《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招标活动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简称《证明函件》)不适用本资格预审招标活动,申请人需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商务技术支持证明材料。
3.6本表作为专有资质业绩条件,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物资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说明:1.供货业绩年限中“近五年”指2019年1月
2.业绩
3.对于要求提供3C认证的项目,若采购物资不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可提供《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若国家出台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业绩 |
设备 |
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或其他证书 (针对资格预审产品) |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关键参数 |
1 |
JSBB-CY1324AWY1-001 |
低压开关柜 |
包1 |
近五年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150台及以上 |
1.生产设备:①数控折弯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②数控剪板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③数控冲床(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④母排加工机 2.试验设备:①工频耐压装置;②二次回路工频耐压装置;③绝缘电阻测试仪 |
应同时提供固定分隔式和抽屉式两种型号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
1.本体型式试验 2.断路器型式试验 |
温升试验满足GB/T 7251.1—2023中9.2、10.10和表6的规定采集点的温度和温升极限应满足对应温升限值要求;防护等级不低于IP31 |
2 |
JSBB-CY1324AWY1-002 |
高压开关柜 |
包1 |
近五年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150台及以上 |
1.生产设备:①数控折弯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②数控剪板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③数控冲床(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④母排加工机 2.试验设备:①工频耐压装置;②二次回路工频耐压装置;③回路电阻测试仪;④机械特性测试仪;⑤绝缘电阻测试仪 |
- |
1.本体型式试验; 2.断路器型式试验 |
母线室、开关室、电缆室燃弧试验:≧25kA/0.5s;温升试验1.1倍额定电流;接地开关额定短路电流关合次数≧2次;局放试验≤100pC |
3 |
JSBB-CY1324AWY1-003 |
10kV箱式变电站(欧式硅钢片) |
包1 |
近五年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150台及以上 |
1.生产设备:母线加工机、起重设备、剪板机、折弯机、其他主要制造设备(生产高压开关装置适用)或者真空滤油机或真空注油设备(油浸式变压器适用)、真空浇注设备(干式变压器适用)、绕线机、干燥设备、其他主要制造设备(生产变压器适用)。 2.试验设备:主回路绝缘试验设备、二次回路工频耐压设备、接地电阻测试仪、其他设备。 |
- |
①本体型式试验报告(报告内含变压器能效等级)(型式试验报告内变压器或高压开关柜或环网柜制造方至少有一项为申请人自身)+箱变内部燃弧试验报告; ②本体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内变压器或高压开关柜或环网柜制造方至少有一项为申请人自身)+配套变压器能效等级报告+箱变内部燃弧试验报告。 注:第①项和第②项须满足其中一项。 |
温升试验(箱体外壳温升级别)≤10K; 声级测量(声压级)≤55dB; 绝缘水平试验结论满足GB/T 17467-2020; 主回路和接地回路承受额定峰值和额定短时耐受电流能力试验结论满足GB/T 17467-2020; 箱变内部燃弧试验结论满足GB/T 17467-2020; 变压器符合GB 20052-2020能效2级/能效1级。 |
4 |
JSBB-CY1324AWY1-004 |
箱式开闭所 |
包1 |
近五年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35台及以上 |
1.生产设备:①数控折弯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②数控剪板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③数控冲床(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④母排加工机 2.试验设备:工频耐压装置、二次回路工频耐压装置、回路电阻测试仪、机械特性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微水检测仪(气体绝缘环网箱适用)、SF6气体检漏仪、局部放电测试仪 |
- |
1.本体型式试验; 2.环网柜型式试验; 3.开关型式试验 4.一二次融合环网箱还需增加:站所终端(DTU)的型式试验报告、配电终端入网专业检测报告、配电终端业务功能安全验证报告、配电自动化终端线损模块全性能检测报告、配电终端出厂试验报告; 5.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入网专业检测报告。 |
环网箱本体参数:外壳防护等级≧IP43;温升试验具有;电缆室燃弧试验≧20kA/0.5s;配套环网柜参数:局放试验≦20pC;接地开关短路关合能力≥2次;电缆室燃弧试验≧20kA/0.5s;开关室燃弧试验≧20kA/0.5s。 |
5 |
JSBB-CY1324AWY1-005 |
环网柜 |
包1 |
近五年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100面及以上 |
1.生产设备:①数控折弯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②数控剪板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③数控冲床(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④母排加工机。 2.试验设备:工频耐压装置、二次回路工频耐压装置、回路电阻测试仪、机械特性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微水检测仪(气体绝缘环网箱适用)、SF6气体检漏仪、局部放电测试仪。 |
- |
1.本体型式试验; 2.开关型式试验; 3.环网柜型式试验; 4.环网柜(环保气体)专业检测报告(全项目合格)。 |
局放试验≦20pC,接地开关短路关合能力≥2次,电缆室燃弧试验≧20kA/0.5s,开关室燃弧试验≧20kA/0.5s。 |
6 |
JSBB-CY1324AWY1-006 |
电缆分支箱 |
包1 |
近五年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500台及以上 |
1.生产设备:母线加工机、折弯机、冲床、剪板机、摇臂钻床等非便携式钻孔设备(或以上具备同样功能的数控设备),运输及起重设备、焊机及焊接设备 2.试验设备:回路电阻测试仪、工频耐压(电压)设备、绝缘电阻测试仪。 |
- |
低压电缆分支箱(塑壳断路器)(条形开关)(刀熔开关)型式试验报告。注:不同结构的电缆分支箱型式试验报告不可相互替代,均须提供;外壳防护等级高的型式试验报告可以覆盖防护等级低的。 |
额定电流不低于630A、额定电压0.4kV、额定绝缘电压不低于0.66kV、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户内型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额定短时耐受电流不低于10kA/1s |
7 |
JSBB-CY1324AWY1-007 |
配电箱 |
包1 |
近五年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400个及以上 |
1.生产设备:母排加工机、折弯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冲床(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剪板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或直流焊机)、磨光机、起吊设备、剪线机。 2.试验设备:漏电保护器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微电阻测试设备(保护电路有效性验证的相关试验设备)、通电试验台、耐压测试仪。 |
配电箱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文件,In≥630A |
本体型式试验 |
①耐腐性能,箱体材料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92mm的304不锈钢板;②温升极限试验:主隔离开关进线端允许温升≦65K;分支断路器进、出线端≦70K;③主母线电流≧630A,额定绝缘电压≧690V,额定冲击耐受电压≧8kV,无放电现象;④主母线额定短路耐受强度/额定峰值耐受流:20kA/40kA;⑤防护等级试验,不低于IP44级;⑥其他型式试验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要求,运行噪声不大于70dB。 |
8 |
JSBB-CY1324AWY1-008 |
智能型低压综合配电箱(JP柜) |
包1 |
近五年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400个及以上 |
1.生产设备:母排加工机、折弯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冲床(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剪板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或直流焊机)、磨光机、起吊设备、剪线机。 2.试验设备:漏电保护器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微电阻测试设备(保护电路有效性验证的相关试验设备)、通电试验台、耐压测试仪。 |
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证书 |
本体型式试验 |
①耐腐性能,箱体材料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92mm的304不锈钢板;②温升极限试验:主隔离开关进线端允许温升≦65K;分支断路器进、出线端≦70K;③主母线电流≧630A,额定绝缘电压≧690V,额定冲击耐受电压≧8kV,无放电现象;④主母线额定短路耐受强度/额定峰值耐受流:20kA/40kA;⑤防护等级试验,不低于IP44级;⑥其他型式试验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要求,运行噪声不大于70dB。 |
3.7环保体系及智能制造要求(非否决项)
为落实“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相关要求,请申请人提供以下相关支持证明材料,此项内容为非否决项。
序号 |
类型 |
资料明细 |
1 |
环保体系 |
提供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环评机构出具的环评报告; 提供废水/废气/废固等净化/回收的处理设备购置的证明材料。 |
2 |
智能制造 |
提供应用CAD设计、MES生产、BIM建造等工业系统软件,进行订单、原材料、工艺、生产、质量、成品全流程智能管理的证明材料。 |
3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
4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
5 |
产品碳足迹证书 |
提供碳足迹体系证书扫描件。 |
6 |
绿色工厂评价 |
提供绿色工厂评价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 |
提供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4.审核标准
4.1.业绩审核标准
4.1.1.有效供货业绩
4.1.2.业绩数量或金额按照物资类别计算,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6各分标相关规定,若无具体要求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1.3.申请人务必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和销售发票,发票开具
a.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必须一一对应,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
b.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或结果截图与平台查验结果不一致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申请人,将严格按照《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1.4.供货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为同一申请人。
4.1.5.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a.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b.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c.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出口业绩除外);
d.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生产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
e.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4.1.6.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下的各个子公司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公司之间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4.1.7.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4.1.8.申请人如发生收购、重组、改制、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情况,须提供充分且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供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4.2 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4.2.1申请人应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试验报告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6各分标相关规定,若无具体要求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2.报告证书的有效性将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相关采购标准进行评审。
4.2.3.不同电压等级型式试验报告不能互相替代。
4.2.4.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申请人自身;
4.2.5.产品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
4.2.6.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2.7.检测报告有效期按国标、行标规定执行;
4.2.8.外文报告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4.2.9.在后续招标中,申请人应按照第二阶段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或供货前补充相关试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4.3.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审核标准(各标段专业资质条件如有要求)
4.3.1.申请人应按照资格业绩条件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扫描件。
4.3.2.关于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6各分标相关规定,若无具体要求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应与资格预审产品种类对应。需提供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证书的,相关文件应覆盖资格预审产品种类,且在有效期内。
4.3.3若国家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4.4.必要装备审核标准
4.4.1.申请人应按照资格业绩条件要求提供“生产试验设备清单”及“具有生产申请预审产品所需的生产试验设备的承诺函”,关于生产试验设备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6各分标相关规定,若无具体要求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5.生产厂房审核标准
4.5.1申请人应提供生产厂房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等凭证扫描件。
4.5.2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厂房信息应满足通用资格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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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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