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采血工作站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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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智能化采血工作站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包1(智能化采血工作站):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预留比例: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24%。(3)投标人需按第五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每年1月-6月期间开标的项目,投标人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4)1.投标人须根据所投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5)2.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节能产品: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 2024-03-04至 2024-03-1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包1(智能化采血工作站):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 智能化采血工作站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500,000.00 | 工业 |
1-2 |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 2(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00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预留比例: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24%。(3)投标人需按第五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每年1月-6月期间开标的项目,投标人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4)1.投标人须根据所投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5)2.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节能产品: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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