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瑞丽生产部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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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瑞丽生产部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提供房屋供招标人办公使用。地理位置位于瑞丽市主城区,水、电、网络全通,交通方便,房屋的使用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含办公室4间、会议室2间、档案室1间、仓库1间、门卫室1间。能满足日常办公使用,附属设施满足开办食堂的需求,含厨房1个(配备至少满足20人位就餐的餐桌、餐椅及橱柜灶台、抽油烟机等),停车场可以同时停放超过8辆小轿车,配备热水供应系统,可以提供24小时热水(含冬天或阴雨天),房屋及会议室已装修完毕,可直接做办公使用。投标人需承担网络电视费(含1条带宽速率大于500M的互联网电路及数字电视合同期内的使用费)、大修、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和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且但与该房屋有关以及因税法政策变动而产生的税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预计为20
03月0
-2027年02月2
,具体以合同签订
为准。
2.5服务地点:瑞丽市主城区。
2.6服务质量: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招标人实际需求。
2.7项目预算(含税):24.95万元/年。
2.8资金来源:自筹。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自然人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
3.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
3.5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
3.6投标人须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其投标无效)。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则其投标无效】。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记录的,则其投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20
03月0
至20
03月13日,每日
08:30时至11:30时,
14:30时至17:30时(北京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1项目名称: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瑞丽生产部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提供房屋供招标人办公使用。地理位置位于瑞丽市主城区,水、电、网络全通,交通方便,房屋的使用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含办公室4间、会议室2间、档案室1间、仓库1间、门卫室1间。能满足日常办公使用,附属设施满足开办食堂的需求,含厨房1个(配备至少满足20人位就餐的餐桌、餐椅及橱柜灶台、抽油烟机等),停车场可以同时停放超过8辆小轿车,配备热水供应系统,可以提供24小时热水(含冬天或阴雨天),房屋及会议室已装修完毕,可直接做办公使用。投标人需承担网络电视费(含1条带宽速率大于500M的互联网电路及数字电视合同期内的使用费)、大修、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和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且但与该房屋有关以及因税法政策变动而产生的税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预计为20
2.5服务地点:瑞丽市主城区。
2.6服务质量: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招标人实际需求。
2.7项目预算(含税):24.95万元/年。
2.8资金来源:自筹。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自然人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
3.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
3.5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
3.6投标人须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其投标无效)。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则其投标无效】。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记录的,则其投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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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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