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茶花路等三条道路病害治理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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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项目名称:雨花台区茶花路等三条道路病害治理工程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预算金额:28.93万元。
5.招标限价:28.93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雨花台区茶花路等三条道路病害治理工程拟对茶花路(北起软件大道,南至丁墙路,全长约360米)、软件大道(西起茶花路,东至明城大道,全长约1080米)、卡子门大街(北起紫荆花路,南至麦德龙路,全长约1530米)此三条道路实施病害治理,工程建安费806.99万元。本次采购为该病害治理工程设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设计服务期:2
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在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仅提供承诺书的,须在中标(成交)后,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
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南京”网站(www.nj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https://njgc.jfh.co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20
03月0
至20
03月13日,每天
9:00至12:00,
13:3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人民币100元/套(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
:20
03月1
14点00分(北京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20
03月1
14点30分(北京
)
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项目名称:雨花台区茶花路等三条道路病害治理工程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预算金额:28.93万元。
5.招标限价:28.93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雨花台区茶花路等三条道路病害治理工程拟对茶花路(北起软件大道,南至丁墙路,全长约360米)、软件大道(西起茶花路,东至明城大道,全长约1080米)、卡子门大街(北起紫荆花路,南至麦德龙路,全长约1530米)此三条道路实施病害治理,工程建安费806.99万元。本次采购为该病害治理工程设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设计服务期:2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在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仅提供承诺书的,须在中标(成交)后,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2.售价:人民币100元/套(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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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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