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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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三山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包)
二、招标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本工程包含团洲路(春洲路-长江南路)工程、永庆排区水系连通工程和小江路(团洲路-夏家湖路)建设工程,其中团洲路(春洲路-长江南路)项目位于三山经济开发区,为一条南北向城市主干道,北起春洲路,南至长江南路,全长3.66公里,道路红线40 米,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永庆排区水系连通工程,永庆排区位于高安片区西至谷家河、东至横山河、北至小江,南至长江南路,面积约为 7.8km2;小江路(团洲路-夏家湖路)建设工程为东西向城市支路,西起团洲路,东至夏家湖路,全长1.44公里,道路红线18米,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管涵工程、明渠工程、既有水系疏浚等其它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内 ;建设规模: 团洲路(春洲路-长江南路)工程全长3.66公里 ,永庆排区水系连通工程面积约为 7.8km2,小江路(团洲路-夏家湖路)建设工程全长1.44公里。
2.项目合同估算价: 56554.11万元 。
3.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具备①或②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投标人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9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二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
以竣/完工验收
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投标人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可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如该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揽的,则在该业绩中,本项目投标人须为牵头方,否则不予以认可。
(4)联合体投标的,此处类似业绩仅认可投标牵头人业绩。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9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
注:①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二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
以竣/完工验收
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投标人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可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②竣/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③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④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可以重复。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 ≦3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身份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为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单位。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
:20
03月0
9:00至投标截止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开标
,下同):20
03月2
09:15。
二、招标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本工程包含团洲路(春洲路-长江南路)工程、永庆排区水系连通工程和小江路(团洲路-夏家湖路)建设工程,其中团洲路(春洲路-长江南路)项目位于三山经济开发区,为一条南北向城市主干道,北起春洲路,南至长江南路,全长3.66公里,道路红线40 米,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永庆排区水系连通工程,永庆排区位于高安片区西至谷家河、东至横山河、北至小江,南至长江南路,面积约为 7.8km2;小江路(团洲路-夏家湖路)建设工程为东西向城市支路,西起团洲路,东至夏家湖路,全长1.44公里,道路红线18米,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管涵工程、明渠工程、既有水系疏浚等其它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内 ;建设规模: 团洲路(春洲路-长江南路)工程全长3.66公里 ,永庆排区水系连通工程面积约为 7.8km2,小江路(团洲路-夏家湖路)建设工程全长1.44公里。
2.项目合同估算价: 56554.11万元 。
3.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具备①或②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投标人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9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二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
(2)竣/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如该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揽的,则在该业绩中,本项目投标人须为牵头方,否则不予以认可。
(4)联合体投标的,此处类似业绩仅认可投标牵头人业绩。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9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
注:①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二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
②竣/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③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④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可以重复。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 ≦3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身份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为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单位。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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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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