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EPC(第二批)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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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夏邑县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EPC(第二批)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4〕034号;
2.3、项目编号:夏财采招-
2.4、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5、建设地点:夏邑县境内;
2.6、建设规模:建设韩道口镇、太平镇、火店镇、骆集乡、王集乡、郭店镇、何营乡、罗庄镇、马头镇、济阳、中峰乡乡镇。每座建筑面积195.49㎡,室外附属工程面积804.51㎡,包括压缩站房,控制室,办公室,卫生间,管网,停车场,围墙,消防,水、 电设施,装饰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勘探,工程设计,监理及其它费用,总投资暂定价1800万元。(以实际设计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1个总承包标段,1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建设韩道口镇、太平镇、火店镇、骆集乡、王集乡、郭店镇、何营乡、罗庄镇、马头镇、济阳、中峰乡乡镇。每座建筑面积195.49㎡,室外附属工程面积804.51㎡,包括压缩站房,控制室,办公室,卫生间,管网,停车场,围墙,消防,水、 电设施,装饰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勘探,工程设计。招标控制价:经财政部门评审后最终价的100%;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招标控制价:经财政部门评审后最终价的1.5%。
2.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等级;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2.9、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第一标段工期:15
历天;第二标段服务期限: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招标内容及范围:
第一标段:含但不限于该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实施内容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第一标段(EPC总承包):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①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注:“①”“②”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以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3.1.3、拟派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 2023年6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1.4、业绩要求:2020年1月
以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已竣工验收项目或在施项目均可,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如组成联合体的,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如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需在该业绩中担任牵头人。)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1)联合体最多应由两家单位组成,每个联合体成员都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并交纳相关费用,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相关资料。
3.2、第二标段(监理):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2.4、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标段通用要求: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
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起计)。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提供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开具截至
:2024 年 3 月 6 日9:00至 2024 年 3 月 2 6 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
为准)。
2.1、项目名称:夏邑县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EPC(第二批)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4〕034号;
2.3、项目编号:夏财采招-
2.4、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5、建设地点:夏邑县境内;
2.6、建设规模:建设韩道口镇、太平镇、火店镇、骆集乡、王集乡、郭店镇、何营乡、罗庄镇、马头镇、济阳、中峰乡乡镇。每座建筑面积195.49㎡,室外附属工程面积804.51㎡,包括压缩站房,控制室,办公室,卫生间,管网,停车场,围墙,消防,水、 电设施,装饰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勘探,工程设计,监理及其它费用,总投资暂定价1800万元。(以实际设计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1个总承包标段,1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建设韩道口镇、太平镇、火店镇、骆集乡、王集乡、郭店镇、何营乡、罗庄镇、马头镇、济阳、中峰乡乡镇。每座建筑面积195.49㎡,室外附属工程面积804.51㎡,包括压缩站房,控制室,办公室,卫生间,管网,停车场,围墙,消防,水、 电设施,装饰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勘探,工程设计。招标控制价:经财政部门评审后最终价的100%;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招标控制价:经财政部门评审后最终价的1.5%。
2.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等级;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2.9、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第一标段工期:15
2.10、招标内容及范围:
第一标段:含但不限于该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实施内容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第一标段(EPC总承包):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①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注:“①”“②”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以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3.1.3、拟派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 2023年6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1.4、业绩要求:2020年1月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1)联合体最多应由两家单位组成,每个联合体成员都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并交纳相关费用,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相关资料。
3.2、第二标段(监理):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2.4、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标段通用要求: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提供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开具截至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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