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2标段项目部自购物资(预制梁、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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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2标段项目,项目业主单位为台州市市域铁路第二项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2标段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预制梁、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6 《台州市域铁路$2线土建施工Ⅱ标段土建施工川标段招标文件》
1.2.7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里程范围为S2DK14+330.2至S2DK17+933,从甬台温高速公路特大桥与新黄隧道桥隧分界点至桔乡大道站(含),共2站2区间,正线线路长度3.55km(全部为地下段),盾构管片外径8.5m,明挖段基坑最大开挖深度17.3m,宽度29.2m,地下站基坑最大开挖深度21.5m,最大宽度 32.1m,以及西江中桥及东官河桥桥梁拆复建工程。
施工工期:1278天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预制梁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供货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本包件不招代理商。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生产许可证且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月生产供应能力3000方以上。
3.1.4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有需提供(2021-2022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需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预制梁质检报告以及原材料检测报告(每年至少一份);投标物资的性能指标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所使用的材料需满足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性能指标及品牌要求,详见附件三;
3.1.6供货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同类货物供应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1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内(2022-2023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8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投标人;
3.2 商品混凝土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本包件不招代理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生产许可证且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2.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商品砼月供应能力50000方以上。
3.2.4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有需提供(2021-2022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对应型号商品砼配合比报告以及原材料检测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3.2.6供货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同类货物供应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1份,并且在建设项目中有过一个以上的台州市内项目供应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内(2022-2023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8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03月0
至20
03月1
(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11:30、
14:30-17:00(北京
,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2标段项目,项目业主单位为台州市市域铁路第二项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2标段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预制梁、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6 《台州市域铁路$2线土建施工Ⅱ标段土建施工川标段招标文件》
1.2.7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里程范围为S2DK14+330.2至S2DK17+933,从甬台温高速公路特大桥与新黄隧道桥隧分界点至桔乡大道站(含),共2站2区间,正线线路长度3.55km(全部为地下段),盾构管片外径8.5m,明挖段基坑最大开挖深度17.3m,宽度29.2m,地下站基坑最大开挖深度21.5m,最大宽度 32.1m,以及西江中桥及东官河桥桥梁拆复建工程。
施工工期:1278天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预制梁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供货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本包件不招代理商。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生产许可证且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月生产供应能力3000方以上。
3.1.4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有需提供(2021-2022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需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预制梁质检报告以及原材料检测报告(每年至少一份);投标物资的性能指标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所使用的材料需满足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性能指标及品牌要求,详见附件三;
3.1.6供货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同类货物供应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1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1.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内(2022-2023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8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投标人;
3.2 商品混凝土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本包件不招代理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生产许可证且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2.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商品砼月供应能力50000方以上。
3.2.4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有需提供(2021-2022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对应型号商品砼配合比报告以及原材料检测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3.2.6供货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同类货物供应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1份,并且在建设项目中有过一个以上的台州市内项目供应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2.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内(2022-2023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8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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