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石油分公司10座加能站尾气加注机基础土建项目一标段竞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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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石油分公司10座加能站尾气加注机基础土建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关于抚州南城八站等 10 座加能站增设尾气处理液加注机的批复》(石化销售赣发〔2024〕83 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石油分公司10座加能站尾气加注机基础土建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南城八站 、资溪茶博城站、 抚州东临公路站、 南丰第二加油站 、东乡三站、 临川十一站、 金溪开发区站 、乐安县城站 、临川钟岭站、 南丰三站。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70657.08元
2.4标段采购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单站施工
不得超过7天
2.6工程质量:合格
2.7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化录像,录像保存期限1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5)依法合规承揽项目,不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承诺。
(6)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本公司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2021年以来有土建工程相关项目施工业绩≥20万。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
在招标公告
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8)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9)投标人承诺承包商服从我公司管理承诺。根据《江西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10)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现场原件复核及人员锁证承诺。三名主要管理人员承诺无在建项目,并全过程参与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证照手续办理、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实际未履行承诺的按照中国石化总部及江西石油相关办法考核。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得进行任何转包或分包。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
至今)有土建工程类项目≥20万经理执业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
至今)有土建工程类项目≥20万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
至今)有土建工程类项目≥20万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5本次竞标采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
:
(1)获取开始
:20
3月
12 时30 分。
(2)获取截止
:20
3月
17 时00 分。
(3)采购文件、图纸(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石油分公司10座加能站尾气加注机基础土建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关于抚州南城八站等 10 座加能站增设尾气处理液加注机的批复》(石化销售赣发〔2024〕83 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石油分公司10座加能站尾气加注机基础土建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南城八站 、资溪茶博城站、 抚州东临公路站、 南丰第二加油站 、东乡三站、 临川十一站、 金溪开发区站 、乐安县城站 、临川钟岭站、 南丰三站。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70657.08元
2.4标段采购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单站施工
2.6工程质量:合格
2.7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化录像,录像保存期限1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5)依法合规承揽项目,不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承诺。
(6)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本公司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2021年以来有土建工程相关项目施工业绩≥20万。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
(8)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9)投标人承诺承包商服从我公司管理承诺。根据《江西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10)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现场原件复核及人员锁证承诺。三名主要管理人员承诺无在建项目,并全过程参与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证照手续办理、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实际未履行承诺的按照中国石化总部及江西石油相关办法考核。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得进行任何转包或分包。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
3.5本次竞标采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
(1)获取开始
(2)获取截止
(3)采购文件、图纸(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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