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温岭、临海、仙居、玉环、天台)2024年度快包揽收业务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温岭、临海、仙居、玉环、天台)20
度快包揽收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ZPOST-FW-24018;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温岭、临海、仙居、玉环、天台五个分公司快包揽收业务外包进行采购。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5个标包,每个标包中标1-2家供应商,可兼投兼中。如中标2家供应商,其中一家为项目实施供应商,另一家为项目备用供应商。本项目服务期1年,标包1预估金额1400万元(含税),标包2预估金额390万元(含税),标包3预估金额200万元(含税),标包4预估金额136万元(含税),标包5预估金额439万元(含税),总预估采购金额2565万元(含税)。
备注:1.投标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做承诺。
3.标包1:对于未超利润线的邮件,结算费用为①(是否带车+对应路向);对于超利润线的邮件,结算费用为①(是否带车+对应路向)+②;
标包2、3、4、5:对于非原价收寄的邮件,结算费用为①(是否带车+对应路向);对于原价收寄的邮件,结算费用为①(是否带车+对应路向)+②。
4.标包1中超利润线提成计算示例:以1000克甘肃件为例:假设利润线为4.4元,若揽收员营销价为5.4元,超利润线1元,预计超利润线提成为1*30%=0.3元/件。利润线由招标方提供附表,实际结算根据台州专线结算单价分摊及温岭实际成本支出利润线进行适时上浮和回调,上浮范围不超过20%。
5.取数路径:外包服务量取自新一代寄递业务信息平台,登录每个最小收寄机构后,通过“更多—揽收处理—揽收查询统计—邮件查询”路径导出邮件明细,继而通过大客户代码判别业务归属。
6.本项目生产所需的场地、物业等均由采购人提供。
(二)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或超过限价的将被否决。该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服装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利润等相关一切费用。
(三)项目地点:标包1:浙江省温岭市。标包2:浙江省临海市。标包3:浙江省仙居县。标包4:浙江省玉环市。标包5:浙江省天台县。
(四)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前3月,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
(五)需求单位:标包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标包2: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临海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临海市分公司;标包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仙居县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仙居县分公司。标包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玉环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玉环市分公司。标包5: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分公司
(六)招标人资源配置:
标包1:生产场地、水电、生产设备(含电脑、PDA等)、业务耗材、生产车辆。其中:设定水电、业务耗材、生产车辆所涉及油料费和保险的费用上限,超额部分由供应商承担。水电合计8万元/年,业务耗材110万元/年,生产车辆及油料、保险22.5万元/年;
标包2:生产场地、水电、工作服、生产设备(含电脑、PDA等)、业务耗材、生产车辆。其中设定水电、业务耗材、生产车辆所涉及油料费和保险的费用上限,超额部分由供应商承担。业务耗材50万元/年,水电合计9万元/年,生产车辆及油料、保险55万元/年;
标包3:生产场地、水电、工作服、生产设备(含电脑、PDA等)、业务耗材、生产车辆。其中设定水电、业务耗材、生产车辆所涉及油料费和保险的费用上限,超额部分由供应商承担。业务耗材50万元/年,水电合计6万元/年,生产车辆及油料、保险45万元/年;
标包4:生产场地、水电、工作服、生产设备(含电脑、PDA等)、业务耗材、生产车辆。其中设定水电、业务耗材、生产车辆所涉及油料费和保险的费用上限,超额部分由供应商承担。业务耗材12万元/年,水电合计18万元/年,生产车辆及油料、保险20万元/年;
标包5:生产场地、水电、工作服、生产设备(含电脑、PDA等)、业务耗材、生产车辆。其中设定水电、业务耗材、生产车辆所涉及油料费和保险的费用上限,超额部分由供应商承担。业务耗材52万元/年,水电合计18万元/年,生产车辆及油料、保险60万元/年。
(七)投标人资源配置:
标包1:工作服;
标包2、3、4、5:无。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应具有自2021年1月
以来同类揽收业绩合同。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供应商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将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
:20
3月
起至20
3月
">9:00-17:00。
二、项目编号:TZPOST-FW-24018;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温岭、临海、仙居、玉环、天台五个分公司快包揽收业务外包进行采购。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5个标包,每个标包中标1-2家供应商,可兼投兼中。如中标2家供应商,其中一家为项目实施供应商,另一家为项目备用供应商。本项目服务期1年,标包1预估金额1400万元(含税),标包2预估金额390万元(含税),标包3预估金额200万元(含税),标包4预估金额136万元(含税),标包5预估金额439万元(含税),总预估采购金额2565万元(含税)。
标包号 |
序号 |
服务内容 |
费用 |
环节 |
专业 |
结算方式 |
*采购限价(含税)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万件)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含税) |
评分权重 |
1 |
① |
温岭市分公司快包揽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
营揽结算 |
浙江(不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快递包裹 |
计件+按业务资费提成 |
0.0675元/件 |
111.08 |
13.47 |
0.5% |
业务资费的2.4% |
0.5% |
|||||||||
浙江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1164元/件 |
550.96 |
93.78 |
3.5% |
||||||
业务资费的2.4% |
3.5% |
|||||||||
上海、江苏、安徽、广东(不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0675元/件 |
176.54 |
21.16 |
1% |
||||||
业务资费的2.2% |
1% |
|||||||||
上海、江苏、安徽、广东(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1164元/件 |
1000.42 |
168.81 |
6% |
||||||
业务资费的2.2% |
6% |
|||||||||
山东、福建、湖南、湖北、河南(不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0675元/件 |
588.48 |
68.32 |
2.5% |
||||||
业务资费的2.0% |
2.5% |
|||||||||
山东、福建、湖南、湖北、河南(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1164元/件 |
3236.64 |
534.05 |
19% |
||||||
业务资费的2.0% |
19% |
|||||||||
其他省份(不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0675元/件 |
264.82 |
30.03 |
1% |
||||||
业务资费的1.8% |
1% |
|||||||||
其他省份(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1164元/件 |
1427.06 |
231.61 |
8.5% |
||||||
业务资费的1.8% |
8.5% |
|||||||||
② |
超利润线提成 |
带车 |
按业务资费提成 |
业务资费超利润线部分的30% |
79.14 |
40.18 |
3% |
|||
不带车 |
业务资费超利润线部分的30% |
390.91 |
198.50 |
13% |
||||||
标包号 |
序号 |
服务内容 |
费用 |
环节 |
专业 |
结算方式 |
*采购限价(含税)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万件)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含税) |
评分权重 |
2 |
① |
临海市分公司快包揽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
营揽结算 |
浙江(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快递包裹 |
计件+按业务资费提成 |
0.0274元/件 |
216.75 |
39.69 |
5% |
业务资费的5.19% |
5% |
|||||||||
浙江(不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0103元/件 |
13.77 |
3.56 |
0.5% |
||||||
业务资费的5.19% |
0.5% |
|||||||||
上海、江苏、安徽、广东(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0274元/件 |
519.69 |
73.03 |
9% |
||||||
业务资费的4.04% |
9% |
|||||||||
上海、江苏、安徽、广东(不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0103元/件 |
37.49 |
8.1 |
1% |
||||||
业务资费的4.04% |
1% |
|||||||||
山东、福建、湖南、湖北、河南(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0274元/件 |
510.77 |
67.01 |
8.5% |
||||||
业务资费的3.46% |
8.5% |
|||||||||
山东、福建、湖南、湖北、河南(不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0103元/件 |
29.58 |
6.12 |
1% |
||||||
业务资费的3.46% |
1% |
|||||||||
北京、新疆、西藏、青海(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0274元/件 |
66.3 |
17.13 |
2% |
||||||
业务资费的4.62% |
2% |
|||||||||
北京、新疆、西藏、青海(不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0103元/件 |
3.83 |
1.28 |
0.5% |
||||||
业务资费的4.62% |
0.5% |
|||||||||
其他省份(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0274元/件 |
1087.07 |
147.19 |
19% |
||||||
业务资费的2.88% |
19% |
|||||||||
其他省份(不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0103元/件 |
64.77 |
13.67 |
1.5% |
||||||
业务资费的2.88% |
1.5% |
|||||||||
② |
原价提成 |
带车 |
按业务资费提成 |
业务资费的20.76% |
4.34 |
12.6 |
3% |
|||
不带车 |
业务资费的20.76% |
0.26 |
0.74 |
1% |
||||||
标包号 |
序号 |
服务内容 |
费用 |
环节 |
专业 |
结算方式 |
*采购限价(含税)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万件)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含税) |
评分权重 |
3 |
① |
仙居市分公司快包揽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
营揽结算 |
浙江(不带车) |
快递包裹 |
按业务资费提成 |
业务资费的5.5% |
130 |
23.26 |
12% |
上海、江苏、安徽、广东(不带车) |
业务资费的 4.4% |
224.51 |
35.23 |
18% |
||||||
山东、福建、湖南、湖北、河南(不带车) |
业务资费的3.85% |
360.49 |
51.8 |
25% |
||||||
其他省份(不带车) |
业务资费的3.3% |
585 |
88.57 |
44% |
||||||
② |
原价提成 |
不带车 |
业务资费的16.02% |
0.65 |
1.27 |
1% |
||||
标包号 |
序号 |
服务内容 |
费用 |
环节 |
专业 |
结算方式 |
*采购限价(含税)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万件)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含税) |
评分权重 |
4 |
① |
玉环市分公司快包揽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
营揽结算 |
浙江(不带车) |
快递包裹 |
按业务资费提成 |
业务资费的8.92% |
42.2 |
9.52 |
7% |
上海、江苏、安徽、广东(不带车) |
业务资费的7.66% |
168.81 |
31.55 |
23% |
||||||
山东、福建、湖南、湖北、河南(不带车) |
业务资费的6.91% |
168.81 |
28.46 |
21% |
||||||
其他省份(不带车) |
业务资费的5.65% |
253.22 |
38.91 |
29% |
||||||
塑料瓶项目(不带车) |
业务资费的10.55% |
42.2 |
27.61 |
20% |
||||||
标包号 |
序号 |
服务内容 |
费用 |
环节 |
专业 |
结算方式 |
*采购限价(含税)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万件)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含税) |
评分权重 |
5 |
① |
天台市分公司快包揽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
营揽结算 |
浙江(不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快递包裹 |
计件+按业务资费提成 |
0.0231元/件 |
199.29 |
36.65 |
4% |
业务资费的6% |
4% |
|||||||||
上海、江苏、安徽、广东(不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0231元/件 |
700.36 |
114.23 |
13% |
||||||
业务资费的5% |
13% |
|||||||||
山东、福建、湖南、湖北、河南(不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0231元/件 |
711.75 |
106.12 |
12% |
||||||
业务资费的4.5% |
12% |
|||||||||
其他省份(不带车)(结算单价为两项之和) |
0.0231元/件 |
1235.6 |
179.5 |
20.5% |
||||||
业务资费的4% |
20.5% |
|||||||||
② |
原价提成 |
不带车 |
按业务资费提成 |
原价资费的16.02 % |
1.42 |
2.9 |
1% |
2.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做承诺。
3.标包1:对于未超利润线的邮件,结算费用为①(是否带车+对应路向);对于超利润线的邮件,结算费用为①(是否带车+对应路向)+②;
标包2、3、4、5:对于非原价收寄的邮件,结算费用为①(是否带车+对应路向);对于原价收寄的邮件,结算费用为①(是否带车+对应路向)+②。
4.标包1中超利润线提成计算示例:以1000克甘肃件为例:假设利润线为4.4元,若揽收员营销价为5.4元,超利润线1元,预计超利润线提成为1*30%=0.3元/件。利润线由招标方提供附表,实际结算根据台州专线结算单价分摊及温岭实际成本支出利润线进行适时上浮和回调,上浮范围不超过20%。
5.取数路径:外包服务量取自新一代寄递业务信息平台,登录每个最小收寄机构后,通过“更多—揽收处理—揽收查询统计—邮件查询”路径导出邮件明细,继而通过大客户代码判别业务归属。
6.本项目生产所需的场地、物业等均由采购人提供。
(二)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或超过限价的将被否决。该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服装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利润等相关一切费用。
(三)项目地点:标包1:浙江省温岭市。标包2:浙江省临海市。标包3:浙江省仙居县。标包4:浙江省玉环市。标包5:浙江省天台县。
(四)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前3月,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
(五)需求单位:标包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标包2: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临海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临海市分公司;标包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仙居县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仙居县分公司。标包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玉环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玉环市分公司。标包5: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分公司
(六)招标人资源配置:
标包1:生产场地、水电、生产设备(含电脑、PDA等)、业务耗材、生产车辆。其中:设定水电、业务耗材、生产车辆所涉及油料费和保险的费用上限,超额部分由供应商承担。水电合计8万元/年,业务耗材110万元/年,生产车辆及油料、保险22.5万元/年;
标包2:生产场地、水电、工作服、生产设备(含电脑、PDA等)、业务耗材、生产车辆。其中设定水电、业务耗材、生产车辆所涉及油料费和保险的费用上限,超额部分由供应商承担。业务耗材50万元/年,水电合计9万元/年,生产车辆及油料、保险55万元/年;
标包3:生产场地、水电、工作服、生产设备(含电脑、PDA等)、业务耗材、生产车辆。其中设定水电、业务耗材、生产车辆所涉及油料费和保险的费用上限,超额部分由供应商承担。业务耗材50万元/年,水电合计6万元/年,生产车辆及油料、保险45万元/年;
标包4:生产场地、水电、工作服、生产设备(含电脑、PDA等)、业务耗材、生产车辆。其中设定水电、业务耗材、生产车辆所涉及油料费和保险的费用上限,超额部分由供应商承担。业务耗材12万元/年,水电合计18万元/年,生产车辆及油料、保险20万元/年;
标包5:生产场地、水电、工作服、生产设备(含电脑、PDA等)、业务耗材、生产车辆。其中设定水电、业务耗材、生产车辆所涉及油料费和保险的费用上限,超额部分由供应商承担。业务耗材52万元/年,水电合计18万元/年,生产车辆及油料、保险60万元/年。
(七)投标人资源配置:
标包1:工作服;
标包2、3、4、5:无。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应具有自2021年1月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供应商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将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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