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石化2024年脱硫溶剂系统补充剂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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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石化20
脱硫溶剂系统补充剂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石化20
脱硫溶剂系统补充剂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石化20
脱硫溶剂系统补充剂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
大连石化脱硫溶剂系统补充剂采购。
2.2招标种类及规模:20
脱硫溶剂系统补充剂,预计300吨,具体数量按照化工原材料月计划执行,以实际装填量为准。
2.3报价方式:到货单价:元/吨(含13%增值税、运费、保险费和其他税费)。
2.4最高投标限价:≯46500元/吨。
2.5交货地点: 买方仓储中心。
2.6交货
:20
4月
前具备到货条件,具体以招标方电话通知为准。
2.7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7.1、投标人必须是“集团公司20
化工催化剂、助剂(制氢、瓷秋、促进剂、防老剂、多产丙烯助剂、脱硫溶剂)结果公告”中脱硫溶剂名单中供应商”。
投标人须为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库内相关产品的准入供应商。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脱硫溶剂13020923)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
*2.7.2、大连石化公司脱硫溶剂系统新补充的脱硫溶剂运行情况详见技术规格书,补充溶剂加入系统内与原剂混合使用时,要承诺满足以下性能要求:
(1)装置在满足操作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投标方提供的补充溶剂后,脱硫溶剂在45wt%±5wt%浓度范围内能稳定运行,脱硫溶剂系统不产生胺液发泡问题。
(2)装置在满足操作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投标方提供的补充溶剂后,上游所有脱硫单元吸收塔出口(再生塔操作条件在设计工况下)气相中的H2S含量要保持原有的脱硫效果(见技术规格书表2第7列),性能考核指标要满足催化干气脱硫后H2S含量≯30(mg/m3);加氢低分气、循环氢、高分气脱硫后H2S含量≯30(mg/m3);蒸馏装置脱后干气H2S含量≯50(mg/m3);催化脱后火炬气H2S含量≯30(mg/m3)。
(3)装置在满足操作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投标方提供的补充溶剂后,不出现因脱硫效果不满足考核指标要求,被迫提高脱硫溶剂循环量,进而提高蒸汽消耗量的问题。
(4)装置在满足操作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投标方提供的补充溶剂后,再生贫液中的H2S+CO2含量要低于0.75g/L;溶剂发泡测试,要求满足起泡高度<50mm,消泡
<25s。
(5)装置在满足操作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投标方提供的补充溶剂后,不能改变现有溶剂的年消耗量标准,即不超过140吨/年。
(6)优化和补充过程中投标方溶剂必须与原系统溶剂兼容,对原料性质变化适应性要强,不得影响脱硫系统正常运行,不允许产生腐蚀,对设备无任何损坏,对招标方终端产品无任何性质或质量的不良改变。
*2.7.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书面承诺必须满足本次《大连石化脱硫溶剂补充剂采购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对技术规格书中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性能保证的偏离视为废标。
*2.7.4、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严格执行):
(1)在使用过程中,现场发生任何非人为的技术问题,技术服务人员应24小时到达现场进行无偿的技术服务。
(2)产品质量检验及效果评定中考核指标以招标方检测、出具的数据为准,以此数据判定该产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3)投标产品不涉及专利技术侵权行为,并承诺如发生侵权诉讼,由投标人独立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以能源一号网上供应商类型为准)。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业绩要求(以下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投标人所供产品近三年(2021年1月
至今)(以合同签订
为准)在国内炼厂1000万吨/年及以上炼化企业应用业绩,节能型脱硫溶剂单套设计处理量300t/h及以上溶剂再生系统,补充脱硫溶剂后,胺液使用浓度高于40%、节约蒸汽量或降低循环量较实际工况18%及以上至少一套成功使用业绩(不含试用业绩)。
需同时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
至今)(以合同签订
为准)的业绩证明文件,证明其业绩的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及与其相对应的发票及含节约蒸汽效果评价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必须由用户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加盖用户验收部门的有效印章。如果投标人提供年度框架合同或代储代销合同,则须提供订货通知单和对应销售发票扫描件为有效证明文件。用户的使用报告内容要包括:使用单位、使用
、使用装置,使用数量、使用详细数据和评价效果等及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买方有权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
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查询期限内),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验真。
*3.3、投标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采购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已恢复的除外)。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投标方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3.5、投标人须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应按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的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货物安全,避免环境污染。涉及危化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涉及易制毒的须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脱硫溶剂的物化性质、出厂分析单、合格证以及使用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过期产品处置方法、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并对货物的质量负责,承诺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未经使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
3月
20时至 20
3月
24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石化2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
2.2招标种类及规模:20
2.3报价方式:到货单价:元/吨(含13%增值税、运费、保险费和其他税费)。
2.4最高投标限价:≯46500元/吨。
2.5交货地点: 买方仓储中心。
2.6交货
2.7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7.1、投标人必须是“集团公司20
投标人须为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库内相关产品的准入供应商。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脱硫溶剂13020923)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
*2.7.2、大连石化公司脱硫溶剂系统新补充的脱硫溶剂运行情况详见技术规格书,补充溶剂加入系统内与原剂混合使用时,要承诺满足以下性能要求:
(1)装置在满足操作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投标方提供的补充溶剂后,脱硫溶剂在45wt%±5wt%浓度范围内能稳定运行,脱硫溶剂系统不产生胺液发泡问题。
(2)装置在满足操作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投标方提供的补充溶剂后,上游所有脱硫单元吸收塔出口(再生塔操作条件在设计工况下)气相中的H2S含量要保持原有的脱硫效果(见技术规格书表2第7列),性能考核指标要满足催化干气脱硫后H2S含量≯30(mg/m3);加氢低分气、循环氢、高分气脱硫后H2S含量≯30(mg/m3);蒸馏装置脱后干气H2S含量≯50(mg/m3);催化脱后火炬气H2S含量≯30(mg/m3)。
(3)装置在满足操作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投标方提供的补充溶剂后,不出现因脱硫效果不满足考核指标要求,被迫提高脱硫溶剂循环量,进而提高蒸汽消耗量的问题。
(4)装置在满足操作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投标方提供的补充溶剂后,再生贫液中的H2S+CO2含量要低于0.75g/L;溶剂发泡测试,要求满足起泡高度<50mm,消泡
(5)装置在满足操作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投标方提供的补充溶剂后,不能改变现有溶剂的年消耗量标准,即不超过140吨/年。
(6)优化和补充过程中投标方溶剂必须与原系统溶剂兼容,对原料性质变化适应性要强,不得影响脱硫系统正常运行,不允许产生腐蚀,对设备无任何损坏,对招标方终端产品无任何性质或质量的不良改变。
*2.7.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书面承诺必须满足本次《大连石化脱硫溶剂补充剂采购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对技术规格书中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性能保证的偏离视为废标。
*2.7.4、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严格执行):
(1)在使用过程中,现场发生任何非人为的技术问题,技术服务人员应24小时到达现场进行无偿的技术服务。
(2)产品质量检验及效果评定中考核指标以招标方检测、出具的数据为准,以此数据判定该产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3)投标产品不涉及专利技术侵权行为,并承诺如发生侵权诉讼,由投标人独立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以能源一号网上供应商类型为准)。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业绩要求(以下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投标人所供产品近三年(2021年1月
需同时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
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查询期限内),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验真。
*3.3、投标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采购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已恢复的除外)。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投标方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3.5、投标人须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应按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的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货物安全,避免环境污染。涉及危化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涉及易制毒的须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脱硫溶剂的物化性质、出厂分析单、合格证以及使用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过期产品处置方法、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并对货物的质量负责,承诺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未经使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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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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