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交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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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交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涿鹿县行政审批局以涿行审建备字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交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有资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张家口交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张家口交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2.1.2项目建设地点:栾庄乡、涿鹿镇、保岱镇、辉耀镇、矶山镇、东小庄镇、张家堡镇、五堡镇、温泉屯乡、等乡镇; 2.1.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在辉耀镇石翁村、岔道村、辉耀村、等村预计安装5.8MW;矾山镇北关村、肖家堡村、龙王塘村、等村预计安装5MW;温泉屯镇温泉屯村、杏园村、窝铺村、等村预计安装1MW;五堡镇高堡村、康庄村、庄科村等村预计安装1MW;卧佛寺乡口前村、仓上村、大斜阳村等村预计安装500KW;保岱镇上水谷村、下水谷村、东堡村等村预计安装4.4MW;大堡镇下洗马村、下虎盆村、郭家堡村、等村预计安装800KW;栾庄乡栾庄村、养田庄村、黄土坡村、等村预计安装3MW;张家堡镇张家堡村、曹堡村、隆伏寺村、等村预计安装500KW;东小庄镇辛兴堡村、南庄村大西庄村、等村预计安装1.5MW;涿鹿镇谭庄村、西头堡村西二堡村、等村预计安装5.5MW;武家沟镇张家河村、付家湾村、蛮子营村、等村预计安装1MW,等乡镇租用农户及工商业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规模预计30兆瓦。 2.1.4计划工期:4个月,计划开始施工日期:20
3月,计划竣工日期:20
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验收,满足相关部门验收条件;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及施工图设计。
2.2招标范围:2.2.1本次招标范围:户用分布式3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发电并网; 2.2.2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建设期及项目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报装、协助招标人办理验收手续,居民屋顶、一般工商业屋顶租赁协议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签约。 (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满足行业技术要求)、勘察测绘、结构检测并出具荷载证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 (3)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装卸、二次转运、仓储。 (4)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工程施工,并网线路工程。 (5)生产准备:生产职工培训。承包人应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并提供试运行所需人员。 (6)竣工期移交:包括但不限于调试及试运行、消缺;工程验收、并网验收等;竣工投产;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各种相关工作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7)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移交等。 2.3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及以上资质;(4)安全生产许可证(5)设计资质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即可: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2020年1月
至今投标人承揽过一项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或发电工程业绩(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或发电工程业绩包含: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3.1.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或提供由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无需提供,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或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人员担任。(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4.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4.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4.5投标截止
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4.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4.9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2 09:30至2024-03-08 09:30(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交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涿鹿县行政审批局以涿行审建备字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交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有资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张家口交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张家口交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2.1.2项目建设地点:栾庄乡、涿鹿镇、保岱镇、辉耀镇、矶山镇、东小庄镇、张家堡镇、五堡镇、温泉屯乡、等乡镇; 2.1.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在辉耀镇石翁村、岔道村、辉耀村、等村预计安装5.8MW;矾山镇北关村、肖家堡村、龙王塘村、等村预计安装5MW;温泉屯镇温泉屯村、杏园村、窝铺村、等村预计安装1MW;五堡镇高堡村、康庄村、庄科村等村预计安装1MW;卧佛寺乡口前村、仓上村、大斜阳村等村预计安装500KW;保岱镇上水谷村、下水谷村、东堡村等村预计安装4.4MW;大堡镇下洗马村、下虎盆村、郭家堡村、等村预计安装800KW;栾庄乡栾庄村、养田庄村、黄土坡村、等村预计安装3MW;张家堡镇张家堡村、曹堡村、隆伏寺村、等村预计安装500KW;东小庄镇辛兴堡村、南庄村大西庄村、等村预计安装1.5MW;涿鹿镇谭庄村、西头堡村西二堡村、等村预计安装5.5MW;武家沟镇张家河村、付家湾村、蛮子营村、等村预计安装1MW,等乡镇租用农户及工商业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规模预计30兆瓦。 2.1.4计划工期:4个月,计划开始施工日期:20
2.2招标范围:2.2.1本次招标范围:户用分布式3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发电并网; 2.2.2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建设期及项目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报装、协助招标人办理验收手续,居民屋顶、一般工商业屋顶租赁协议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签约。 (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满足行业技术要求)、勘察测绘、结构检测并出具荷载证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 (3)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装卸、二次转运、仓储。 (4)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工程施工,并网线路工程。 (5)生产准备:生产职工培训。承包人应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并提供试运行所需人员。 (6)竣工期移交:包括但不限于调试及试运行、消缺;工程验收、并网验收等;竣工投产;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各种相关工作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7)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移交等。 2.3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及以上资质;(4)安全生产许可证(5)设计资质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即可: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2020年1月
3.1.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或提供由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无需提供,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或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人员担任。(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4.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4.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4.5投标截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2 09:30至2024-03-08 09:3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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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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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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