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2024-2027年度涉税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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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地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 现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2024-2027年度涉税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轨集团)成立于2011年8月,公司性质为国有控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综合资源开发及相关服务;轨道交通项目相关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轨道交通相关物业管理、资产经营,商务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管理及咨询,企业项目管理及咨询,劳务服务,仓储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物业管理等。目前运营项目为乌鲁木齐地铁1号线。集团公司下设1个分公司及地铁广告、置业、咨询、餐饮等子公司。需对集团公司和各分子公司进行涉税事项咨询、税收筹划和税务风险防控。
2.3服务要求和内容:
2.3.1服务要求:对城轨集团和各分子公司进行包括不限于:涉税事项咨询、税收筹划和税务风险防控等相关工作,服务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实际需要(具体服务费用由城轨集团及各子公司按集团本部54.60%、地铁餐饮公司11.18%、地铁广告公司14.09%、地铁置业公司12.68%、地铁咨询公司7.45%分别结算支付)。
2.3.2服务内容:
2.3.2.1企业常规涉税服务:
①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规定,对甲方凭证、账务事项进行核查,按时对招标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确定,并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协助上报规定报表;
②对招标人需申报的税种进行周期核查,发现税收疑点并提供上报解决方案;
③为招标人提供日常涉税业务咨询服务,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解决甲方涉税方面疑难问题,根据招标人业务需求对专项业务提供税收筹划方案及税收意见书;
④税务培训,按照招标人业务发展的变化情况,经与招标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针对财务人员提出的急需了解的税收政策的共性问题及业务处理涉税问题进行约定事项培训;
⑤协调税企纳税争议、代理制作涉税文书,根据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及税务检查的程序,对招标人提供全程现场代理应对服务,充分利用国家现有税收政策,站在招标人立场为争取最大税收利益;
⑥申报退税手续、代为申请减免税及其他税收优惠(全税种);
⑦对甲方咨询的各项税务问题、日常合同签订,应及时发表税务意见,需要时出具专业的书面意见书。
⑧每周一天
在甲方办公地点坐班。
2.3.2.2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暂定自20
5月
开始至2027年4月3
止(具体起止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涉税服务实际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从事税务咨询、代理相关业务,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证书,持证近5年(2019年1月
-至今,以合同签订的
为准)内至少担任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3.2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投入人员不少于5人,且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具有1名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人员、1名取得司法考试资格人员及2名具有税务师证书人员。
3.4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
至今,以合同签订的
为准)至少完成3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指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涉税服务项目。
3.5财务要求: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10:30 时至 13:30 时,
15:30 时至 19:00 时,注册后查看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以下简称“投标截止
”)为 2024 年 3 月 19 日10时 30 分(北京
)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地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 现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2024-2027年度涉税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轨集团)成立于2011年8月,公司性质为国有控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综合资源开发及相关服务;轨道交通项目相关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轨道交通相关物业管理、资产经营,商务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管理及咨询,企业项目管理及咨询,劳务服务,仓储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物业管理等。目前运营项目为乌鲁木齐地铁1号线。集团公司下设1个分公司及地铁广告、置业、咨询、餐饮等子公司。需对集团公司和各分子公司进行涉税事项咨询、税收筹划和税务风险防控。
2.3服务要求和内容:
2.3.1服务要求:对城轨集团和各分子公司进行包括不限于:涉税事项咨询、税收筹划和税务风险防控等相关工作,服务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实际需要(具体服务费用由城轨集团及各子公司按集团本部54.60%、地铁餐饮公司11.18%、地铁广告公司14.09%、地铁置业公司12.68%、地铁咨询公司7.45%分别结算支付)。
2.3.2服务内容:
2.3.2.1企业常规涉税服务:
①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规定,对甲方凭证、账务事项进行核查,按时对招标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确定,并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协助上报规定报表;
②对招标人需申报的税种进行周期核查,发现税收疑点并提供上报解决方案;
③为招标人提供日常涉税业务咨询服务,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解决甲方涉税方面疑难问题,根据招标人业务需求对专项业务提供税收筹划方案及税收意见书;
④税务培训,按照招标人业务发展的变化情况,经与招标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针对财务人员提出的急需了解的税收政策的共性问题及业务处理涉税问题进行约定事项培训;
⑤协调税企纳税争议、代理制作涉税文书,根据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及税务检查的程序,对招标人提供全程现场代理应对服务,充分利用国家现有税收政策,站在招标人立场为争取最大税收利益;
⑥申报退税手续、代为申请减免税及其他税收优惠(全税种);
⑦对甲方咨询的各项税务问题、日常合同签订,应及时发表税务意见,需要时出具专业的书面意见书。
⑧每周一天
2.3.2.2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暂定自20
2.5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涉税服务实际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从事税务咨询、代理相关业务,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证书,持证近5年(2019年1月
3.3.2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投入人员不少于5人,且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具有1名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人员、1名取得司法考试资格人员及2名具有税务师证书人员。
3.4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
注:类似项目指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涉税服务项目。
3.5财务要求: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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