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2024年环境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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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20
环境监测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采新建钻井井场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鄂环发【2020】40号)、《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开采及勘探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伊政发【2013】149号)、《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切实加强天然气开发领域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鄂环鄂发【2021】170号)、《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关于做好天然气开采领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乌环发【2020】10号)、《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关于辖区内油气田开采规范化管理的通知》(鄂环鄂前发【2020】37号)文件要求,按照施工进度分批次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测。本项目预算金额619.78万元(土壤0.55万元/个,地下水0.34万元/个)(不含税,包含HSE费用)。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求服务商3名。
2.2招标范围及预计工作量:本次招标针对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20
环境监测服务,其中:
第三采气厂区域:土壤监测390个点,地下水监测260个点;
第四采气厂区域:土壤监测198个点(其中未上市48个),地下水监测132个点(其中未上市32个);
第五采气厂区域:土壤监测210个点,地下水监测140个点。
2.3规模及标准:
(1)符合国家、行业、当地行政部门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环境监测相关要求。
(2)土壤监测项目:
基本项目:镉、汞、砷、铜、铅、铬(总铬)、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蒽、苯并芘、苯并荧蒽、苯并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茚并[1,2,3-c,d]芘)、萘,共 45 项。
特征因子:三氯苯(1,2,4-三氯苯)、蒽、荧蒽、苯并[g,h,i]苝、芘、锌、苊烯、苊、芴、菲、石油烃,共 11 项。
(3)地下水监测项目:
色度、浑浊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氰化物、总硬度、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铬(六价)(六价铬)、挥发酚类(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砷、镉、铅、汞、硒、铁、锰、铜、锌、铝、无机阴离子(氟化物、硝酸盐、氯化物、硫酸盐、亚硝酸盐(氮))三氯甲烷(氯仿)、四氯化碳、菌落总数(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氨氮、硫化物、苯、甲苯、钠、碘化物、石油类、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甲醇,共41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
。
2.5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2.6最高限价:
(1)第三采气厂最高限价:302.9万元。
(2)第四采气厂最高限价:153.78万元(其中上市部分116.5万元,未上市部分37.28万元)。
(3)第五采气厂最高限价:163.1万元。
(注:以上限价均为不含增值税,包含HSE费用)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求3名服务商,综合排名第一名完成第三采气厂区域监测项目、第二名完成第五采气厂监测项目、第三名完成第四采气厂区域监测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的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证书附表(附表包含本次项目检测内容:土壤检测共56项、地下水检测共41项),且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
环境监测集中资格招标入围服务商(招标编号:24-XA405-FW502 )。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
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
03月 0
至20
03月 0
内报名;
本招标项目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2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采新建钻井井场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鄂环发【2020】40号)、《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开采及勘探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伊政发【2013】149号)、《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切实加强天然气开发领域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鄂环鄂发【2021】170号)、《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关于做好天然气开采领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乌环发【2020】10号)、《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关于辖区内油气田开采规范化管理的通知》(鄂环鄂前发【2020】37号)文件要求,按照施工进度分批次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测。本项目预算金额619.78万元(土壤0.55万元/个,地下水0.34万元/个)(不含税,包含HSE费用)。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求服务商3名。
2.2招标范围及预计工作量:本次招标针对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20
第三采气厂区域:土壤监测390个点,地下水监测260个点;
第四采气厂区域:土壤监测198个点(其中未上市48个),地下水监测132个点(其中未上市32个);
第五采气厂区域:土壤监测210个点,地下水监测140个点。
2.3规模及标准:
(1)符合国家、行业、当地行政部门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环境监测相关要求。
(2)土壤监测项目:
基本项目:镉、汞、砷、铜、铅、铬(总铬)、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蒽、苯并芘、苯并荧蒽、苯并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茚并[1,2,3-c,d]芘)、萘,共 45 项。
特征因子:三氯苯(1,2,4-三氯苯)、蒽、荧蒽、苯并[g,h,i]苝、芘、锌、苊烯、苊、芴、菲、石油烃,共 11 项。
(3)地下水监测项目:
色度、浑浊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氰化物、总硬度、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铬(六价)(六价铬)、挥发酚类(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砷、镉、铅、汞、硒、铁、锰、铜、锌、铝、无机阴离子(氟化物、硝酸盐、氯化物、硫酸盐、亚硝酸盐(氮))三氯甲烷(氯仿)、四氯化碳、菌落总数(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氨氮、硫化物、苯、甲苯、钠、碘化物、石油类、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甲醇,共41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
2.5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2.6最高限价:
(1)第三采气厂最高限价:302.9万元。
(2)第四采气厂最高限价:153.78万元(其中上市部分116.5万元,未上市部分37.28万元)。
(3)第五采气厂最高限价:163.1万元。
(注:以上限价均为不含增值税,包含HSE费用)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求3名服务商,综合排名第一名完成第三采气厂区域监测项目、第二名完成第五采气厂监测项目、第三名完成第四采气厂区域监测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的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证书附表(附表包含本次项目检测内容:土壤检测共56项、地下水检测共41项),且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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