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大堂引导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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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合同期为1年,预算每年费用约为2209.02万元
5.招标内容:
入选供应商数量为2家,备选供应商数量为1家,合同期一年。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负责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提供大堂助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为在招标人各辖区指定的营业网点提供营业大厅(含“劳动者港湾”区域)、自助服务区(含附行式自助银行)和理财中心等公共区域不涉及客户重要信息和客户营销的辅助性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相关内容。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在广州市或在广州设有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提供营业执照或广州办事处产权证明(持有人为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签署方为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租赁合同签订日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前)。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经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
(以合同签署日或合同生效日为准)以来与银行业合作的大堂引导服务外包项目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
与其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人出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9.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在本项目归属地除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往同类外包服务项目中,未被列入业主单位禁入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2.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
:20
03月0
00:00分起至20
03月0
17:00分期间。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4.合同期为1年,预算每年费用约为2209.02万元
5.招标内容:
入选供应商数量为2家,备选供应商数量为1家,合同期一年。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负责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提供大堂助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为在招标人各辖区指定的营业网点提供营业大厅(含“劳动者港湾”区域)、自助服务区(含附行式自助银行)和理财中心等公共区域不涉及客户重要信息和客户营销的辅助性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相关内容。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在广州市或在广州设有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提供营业执照或广州办事处产权证明(持有人为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签署方为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租赁合同签订日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前)。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经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
与其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人出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9.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在本项目归属地除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往同类外包服务项目中,未被列入业主单位禁入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2.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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