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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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54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省级以上补助及扬中市级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50%,扬中市级配套50%,招标人为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施工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扬中市八桥镇。
2.2项目概况:
团结港闸站工程为团结港东侧通江的控制性建筑物,属于流域性行洪河道堤防上的中型泵站除险加固工程。现状团结港闸已运行40多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已无法满足正常的防洪、排涝要求,2011年经安全鉴定为四类闸,目前处于降等使用状态,需拆除重建。
工程主要内容:拆除现有团结港闸,新建团结港闸站,原址拆建前进河涵洞。新建团结港闸站采用闸、站合建形式,节制闸居中布置,闸孔净宽6米,泵室对称布置于闸室两侧,单个泵室净宽4.5米。水闸设计流量为65.0m3/s,泵站设计排灌流量为12.0m3/s。前进河涵洞排涝流量为0.35m3/s,引水流量为0.1m3/s。概算总投资金额:约3636.25万元。
本工程等别为Ⅲ等。根据《江苏省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技术指导意见》(苏水计20号),团结港闸站厂房、进出水池、长江侧翼墙、前进河涵洞和变电设施等主要建筑物与扬中市长江堤防级别保持一致为2级,内河侧翼墙等次要建筑为3级,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为4级,闸站公路桥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工程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高潮位设计,300年一遇高潮位校核,排灌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1)本标段招标范围:拆除原团结港闸、新建团结港闸站的土建施工(含前进河涵洞)、临时工程、金属结构安装、机泵及电气安装等。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本标段工程投资约 2247.6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41
历天;计划于20
4月1
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0
10月初具备通水验收条件,2025年5月3
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质量要求: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①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②其中二级资质的企业必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2023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A级及以上或近5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优质工程)【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及信用评价文件截图(或文明工地或优质工程获奖证书或文件)】。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
以来完成或承接过类似闸(站)工程(单体水闸设计过闸流量≥50立方米/秒,或者单体泵站设计流量≥5立方米/秒)。已完成的工程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中验收
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验收文件(含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名表等);未完成的工程以合同签订
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通水验收资料(含验收鉴定书、签名表等);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为招标公告发布
以后,投标截止
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
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
(8)施工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发布招标公告前三个月(2023年11月、12月及20
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打印清单。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
3月
至20
3月
(北京
,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3月2
9时45分。
本招标项目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54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省级以上补助及扬中市级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50%,扬中市级配套50%,招标人为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施工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扬中市八桥镇。
2.2项目概况:
团结港闸站工程为团结港东侧通江的控制性建筑物,属于流域性行洪河道堤防上的中型泵站除险加固工程。现状团结港闸已运行40多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已无法满足正常的防洪、排涝要求,2011年经安全鉴定为四类闸,目前处于降等使用状态,需拆除重建。
工程主要内容:拆除现有团结港闸,新建团结港闸站,原址拆建前进河涵洞。新建团结港闸站采用闸、站合建形式,节制闸居中布置,闸孔净宽6米,泵室对称布置于闸室两侧,单个泵室净宽4.5米。水闸设计流量为65.0m3/s,泵站设计排灌流量为12.0m3/s。前进河涵洞排涝流量为0.35m3/s,引水流量为0.1m3/s。概算总投资金额:约3636.25万元。
本工程等别为Ⅲ等。根据《江苏省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技术指导意见》(苏水计20号),团结港闸站厂房、进出水池、长江侧翼墙、前进河涵洞和变电设施等主要建筑物与扬中市长江堤防级别保持一致为2级,内河侧翼墙等次要建筑为3级,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为4级,闸站公路桥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工程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高潮位设计,300年一遇高潮位校核,排灌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1)本标段招标范围:拆除原团结港闸、新建团结港闸站的土建施工(含前进河涵洞)、临时工程、金属结构安装、机泵及电气安装等。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本标段工程投资约 2247.6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41
2.5质量要求: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①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②其中二级资质的企业必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2023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A级及以上或近5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优质工程)【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及信用评价文件截图(或文明工地或优质工程获奖证书或文件)】。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
(8)施工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发布招标公告前三个月(2023年11月、12月及20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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