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口工业园区配套道路(长安至湖里段)道路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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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ZBJ-2024010
项目名称:闽江口工业园区配套道路(长安至湖里段)道路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0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
(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①供应商须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②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且专业含公路及市政专业。须提供有效资信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
03月0
至20
03月0
,每天
8:30至12:00,
14:3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
03月0
09点30分(北京
)
项目编号:KTZBJ-2024010
项目名称:闽江口工业园区配套道路(长安至湖里段)道路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0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谈判保证金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
1 |
1-1 |
闽江口工业园区配套道路(长安至湖里段)道路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20个工作日 |
180200元 |
1800元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
(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5)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6)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①供应商须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②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且专业含公路及市政专业。须提供有效资信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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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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