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增发国债)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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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1招标范围:20
度淮安市淮安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增发国债)第三方检测。
1.2工程地点:淮安区境内,涉及顺河、山阳、车桥、漕运、朱桥、范集、复兴共计7个镇(街)。
1.3服务周期要求: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
1.4招标工作内容为:项目区工程质量检测。主要检测的内容有:新建拆建泵站、防渗斗渠、防渗农渠、田间道路、渠系配套建筑物(过路涵洞、涵闸、桥梁等)等工程及原材料质量检测。质量检测
需与工程实施过程同步,出具相应的合同完工检测报告。
注: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其他一切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包含:(1)原材料抽检(水泥、钢筋原材及焊接性能、黄砂、碎石等);(2)中间产品质量抽检(混凝土预制构件强度、路基压实度等);(3)成品检测等,以及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招标人会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1.5质量标准: 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
报送给招标人。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1.7招标控制价:28.22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省级及以上住建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期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8月
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4 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8月
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6非淮安本地检测机构需在施工现场派驻检测工作组并按招标人要求设立工地实验室 (工地试验室需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场所资质认定备案) 。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2.1至2.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
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5)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3月
至20
3月2
,每日
9时至12时,
12时至17时30分(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20
3月2
9时30分。
1.1招标范围:20
1.2工程地点:淮安区境内,涉及顺河、山阳、车桥、漕运、朱桥、范集、复兴共计7个镇(街)。
1.3服务周期要求: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
1.4招标工作内容为:项目区工程质量检测。主要检测的内容有:新建拆建泵站、防渗斗渠、防渗农渠、田间道路、渠系配套建筑物(过路涵洞、涵闸、桥梁等)等工程及原材料质量检测。质量检测
注: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其他一切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包含:(1)原材料抽检(水泥、钢筋原材及焊接性能、黄砂、碎石等);(2)中间产品质量抽检(混凝土预制构件强度、路基压实度等);(3)成品检测等,以及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招标人会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1.5质量标准: 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1.7招标控制价:28.22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省级及以上住建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期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8月
2.4 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8月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6非淮安本地检测机构需在施工现场派驻检测工作组并按招标人要求设立工地实验室 (工地试验室需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场所资质认定备案) 。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2.1至2.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5)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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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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