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检验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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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
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3.93327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93327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标的未经过财政部门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目录)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优惠,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15%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小组将在评审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经查询,报价人被列入前述失信违法名单的,在资格审查程序中将不予通过。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报价人为生产企业的,报价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报价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报价人为经营企业的,报价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报价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报价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报价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资格承诺函(若有):(1)报价人在报价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 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成交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①报价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报价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
03月0
至 20
03月0
,每天
8:30至12:00,
14:0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
03月0
15点00分(北京
)
五、开启
:20
03月0
15点00分(北京
)
项目名称:20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3.93327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93327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主要技术 规格和要求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谈判 保证金 |
1 |
20 |
1项 |
详见谈判文件 |
439332.71元 |
439332.71元 |
4300元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标的未经过财政部门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目录)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优惠,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15%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小组将在评审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经查询,报价人被列入前述失信违法名单的,在资格审查程序中将不予通过。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报价人为生产企业的,报价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报价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报价人为经营企业的,报价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报价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报价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报价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资格承诺函(若有):(1)报价人在报价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 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成交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①报价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报价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五、开启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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