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区利民一泵站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日期: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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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新区利民一泵站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利民一泵站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
2.3建设规模:新建2号调节池及提升泵站、粗格栅间、提升泵房与配电间
2.4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2.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
项目管理:总服务期暂定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服务止;
工程监理: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全过程造价控制: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以上具体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义务,完成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控制、建筑市场行业管理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交接前的维护工作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及与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义务,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与服务。
具体内容为报批报建、招标采购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
建筑市场行业管理:松北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建筑市场调研工作、松北区建筑业评估工作、项目统计管理、项目推进督导巡查管理等。(包括但不限以上服务)
其它管理:与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其他咨询工作。
2.6.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为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及实施监理方案、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缺陷责任期管理。
2.6.3全过程造价控制: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
具体内容为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拟定合同文本、协助合同谈判、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工程结算与竣工结(决)算的审核等;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项目动态造价分析等);配合完成项目结算财政评审等全部工作,财政不予评审的竣工结算审核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注:具体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合同条款为准。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及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设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监理:最高投标费率为70%作为招标控制价
项目管理:最高投标费率为50%作为招标控制价
全过程造价控制:最高投标费率为60%作为招标控制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管理: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工程监理: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全过程造价控制: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2各专业咨询服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2)工程监理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2.3上述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23年12月-20
02月)。
3.2.4以上配置为本项目需要配备的最低人员标准,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组成的各工程项目需要及业主要求增加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可兼任不超过一个专业的负责人,但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允许兼职。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号)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
为20
2月2
20时00分至20
3月
20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新区利民一泵站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利民一泵站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
2.3建设规模:新建2号调节池及提升泵站、粗格栅间、提升泵房与配电间
2.4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2.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
项目管理:总服务期暂定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服务止;
工程监理: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全过程造价控制: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以上具体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义务,完成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控制、建筑市场行业管理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交接前的维护工作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及与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义务,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与服务。
具体内容为报批报建、招标采购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
建筑市场行业管理:松北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建筑市场调研工作、松北区建筑业评估工作、项目统计管理、项目推进督导巡查管理等。(包括但不限以上服务)
其它管理:与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其他咨询工作。
2.6.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为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及实施监理方案、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缺陷责任期管理。
2.6.3全过程造价控制: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
具体内容为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拟定合同文本、协助合同谈判、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工程结算与竣工结(决)算的审核等;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项目动态造价分析等);配合完成项目结算财政评审等全部工作,财政不予评审的竣工结算审核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注:具体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合同条款为准。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及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设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监理:最高投标费率为70%作为招标控制价
项目管理:最高投标费率为50%作为招标控制价
全过程造价控制:最高投标费率为60%作为招标控制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管理: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工程监理: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全过程造价控制: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2各专业咨询服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2)工程监理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2.3上述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23年12月-20
3.2.4以上配置为本项目需要配备的最低人员标准,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组成的各工程项目需要及业主要求增加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可兼任不超过一个专业的负责人,但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允许兼职。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号)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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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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