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张家港市分公司东二环处理中心内部处理承揽转外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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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编号:JSszCG-2024-0124
2、项目概述: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张家港市分公司东二环处理中心内部处理承揽转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2.2、服务地点:东二环邮件处理中心(张家港市杨舍镇东二环路4号)。
2.3、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有效期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申请续签一年。
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招标内容:
3.1、本次采购内容为张家港市分公司东二环邮件处理中心进出口分拣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生产现场管理、信息接收和发送、邮件分流、邮件开拆、邮件粗分、邮件分拣及总包封发、扫描、异型件处理、车辆调度、班结班清、邮件容器操作整理装卸等作业环节,包括生产现场环境卫生保洁等辅助工作及特殊时期的特殊规定或要求等。两年总预估业务量2779.94万袋件。详见招标文件。
3.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费率,根据常量期及高量期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按统一的投标费率进行报价,投标费率最高为100%,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费率高于最高投标费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由1名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标,同时按排名确定两名备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为第一备选供应商,排名第三的为第二备选供应商。在确定中标结果后及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因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或中标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出现单方面终止协议等严重违约行为,则解除协议,与备选供应商签约,若第一备选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出现单方面终止协议等严重违约行为,则解除协议,与第二备选供应商签约。备选供应商的合同期限和原供应商的合同期限一致。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5.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
不足三年的、自成立
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5.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5.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5.10、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须在中标地区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相关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5.11、投标人自2021年2月
以来具有快递行业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合同年金额不低于125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签订金额为单价需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12、投标人须承诺为确保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正常开展,按照采购方业务操作技能要求承接原项目连续从事快递投递和揽收岗位工作年限达到3年及以上的人员不低于25人,(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外包合同生效前一天,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提供相关人员花名册和工作年限证明),外包供应商中标后应承接原单位工龄、非员工主观原因不得主动辞退人员,如每少1人,则考核供应商1000元/人/月(按合同剩余月数);如员工因薪酬因素主动离职的(经邮政企业认定),则当月一次性考核供应商10000元/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购买/发放招标文件
:20
2月2
-20
3月
,工作日
9:00至12:00,
14:00至17:00;
2、项目概述: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张家港市分公司东二环处理中心内部处理承揽转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2.2、服务地点:东二环邮件处理中心(张家港市杨舍镇东二环路4号)。
2.3、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有效期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申请续签一年。
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招标内容:
3.1、本次采购内容为张家港市分公司东二环邮件处理中心进出口分拣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生产现场管理、信息接收和发送、邮件分流、邮件开拆、邮件粗分、邮件分拣及总包封发、扫描、异型件处理、车辆调度、班结班清、邮件容器操作整理装卸等作业环节,包括生产现场环境卫生保洁等辅助工作及特殊时期的特殊规定或要求等。两年总预估业务量2779.94万袋件。详见招标文件。
3.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费率,根据常量期及高量期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按统一的投标费率进行报价,投标费率最高为100%,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费率高于最高投标费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服务内容 |
单位 |
月日均业务量区间 |
预估总业务量(袋件) |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
进出口邮件分拣封发处理(常量期) |
袋件 |
月日均业务量≦3.5万 |
8105664 |
0.1917 |
袋件 |
3.5万<月日均业务量≦4万 |
7620605 |
0.1781 |
|
袋件 |
4万<月日均业务量≦4.5万 |
6083872 |
0.1698 |
|
袋件 |
月日均业务量>4.5万 |
3684283 |
0.1610 |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月日均业务量区间 |
预估总业务量(袋件) |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
进出口邮件分拣封发处理(高量期) |
袋件 |
处理量≤4.5万袋件 |
1236936 |
0.1799 |
袋件 |
处理量>4.5万袋件 |
1067990 |
0.1698 |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5.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
5.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5.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5.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5.10、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须在中标地区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相关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5.11、投标人自2021年2月
5.12、投标人须承诺为确保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正常开展,按照采购方业务操作技能要求承接原项目连续从事快递投递和揽收岗位工作年限达到3年及以上的人员不低于25人,(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外包合同生效前一天,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提供相关人员花名册和工作年限证明),外包供应商中标后应承接原单位工龄、非员工主观原因不得主动辞退人员,如每少1人,则考核供应商1000元/人/月(按合同剩余月数);如员工因薪酬因素主动离职的(经邮政企业认定),则当月一次性考核供应商10000元/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购买/发放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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