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特约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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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采购需求拟启动启动2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特约服务项目的采购。比选主体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1.1.1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30846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价款为291000.00元人民币,增值税款为17460.00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属于成本性支出。
1.1.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中国电信考核标准和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1.1.3项目周期:20
4月1
至2025年4月
。
1.1.4服务地点:信息港二楼演示厅、信息港二楼贵宾室、信息港七楼贵宾室。
1.1.5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特约服务范围包含保洁服务、来访服务、音响服务、茶水、鲜花摆放及水果提供等服务。
1.2.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关于是否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的提示:
1.针对不涉及供应或竞争方面特殊情况,不选择使用备选处理措施的项目不需要考虑本提示;
2.针对选择使用备选处理措施的项目,必须符合《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适用情形,并由采购实施部门按内控权限在采购方等请示中提请审批后,在上一句文字结束后增加“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备选处理措施的含义见《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1.2.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91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及承诺函。
2.3信誉要求: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参选截止时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选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参选截止之日已满3年(含)的除外。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屏信息。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证明材料: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
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及(6)、(7)项“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结果查询页面截图。
2.6控股管理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证明材料:满足要求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提供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四、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20
02月2
10时30分至20
03月0
17时30分(北京
,下同)。
1.1项目概况:根据采购需求拟启动启动20
1.1.1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30846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价款为291000.00元人民币,增值税款为17460.00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属于成本性支出。
1.1.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中国电信考核标准和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1.1.3项目周期:20
1.1.4服务地点:信息港二楼演示厅、信息港二楼贵宾室、信息港七楼贵宾室。
1.1.5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特约服务范围包含保洁服务、来访服务、音响服务、茶水、鲜花摆放及水果提供等服务。
1.2.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关于是否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的提示:
1.针对不涉及供应或竞争方面特殊情况,不选择使用备选处理措施的项目不需要考虑本提示;
2.针对选择使用备选处理措施的项目,必须符合《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适用情形,并由采购实施部门按内控权限在采购方等请示中提请审批后,在上一句文字结束后增加“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备选处理措施的含义见《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1.2.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91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及承诺函。
2.3信誉要求: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参选截止时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选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参选截止之日已满3年(含)的除外。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屏信息。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证明材料: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及(6)、(7)项“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结果查询页面截图。
2.6控股管理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证明材料:满足要求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提供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四、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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