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2标马练营车辆段项目部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12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轨道交通一号线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政府承担,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2标马练营车辆段项目部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马练营车辆段位于马练营路西侧、南环高速公路北侧、规划唐槐路以东,规划南环北街以南地块内,整个地块呈刀状,东西长约1330m,南北宽约300m,面积约34.2公顷,467亩,占地约31.11万平米。建筑总面积107258.2m2,包括运用库、联合检修库、洗车库、工程车库及调机库、物资总库、综合楼、食堂浴室、综合维修中心、公寓、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污水处理站、杂品库、受电弓轮对检测库、镟轮库、门卫1、门卫2、垃圾站、换热站、提升泵站共19个单体;其中运用库32681平米,联合检修库41268平米,综合楼12110平米,其他单体21199.2平米,站场土石方109.8万立方,围墙3515米,场区道路52941平米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名称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铁艺围栏竞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供应商供应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供应商供应材料品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采购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采购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或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2项要求;如供应商成立(注册)
(8)其他要求:供应商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响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