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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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建安费约1.5亿元。项目建筑面积46666.67㎡(约合70亩),项目建设内容包含5栋标准化厂房、1栋运营中心以及配套建设项目内道路及硬化、给排水、电力、消防等基础设施。
2.4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产城融合示范区启动区西南部,林荫南街东侧、祥港南路南侧。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监理
2.7工程质量: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54
历天;
第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包含项目建设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服务;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3年6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六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1.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证书,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3年6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六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1.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章。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3.2第二标段:
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3年6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六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
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仅需牵头人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均可获取。
4.2 截止
:20
3月1
09时30分(北京
)。
2.4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产城融合示范区启动区西南部,林荫南街东侧、祥港南路南侧。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监理
2.7工程质量: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54
第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包含项目建设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服务;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3年6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六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1.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证书,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3年6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六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1.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章。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3.2第二标段:
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3年6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六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
4.2 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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