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全省商业企业农业险--烟叶种植保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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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LZH-2024-02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全省商业企业农业险--烟叶种植保险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全省商业企业农业险--烟叶种植保险项目(二次);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地点:吉林省内烟叶种植区域(长春市、通化市、白城市、延边州各植烟县(市));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烟叶种植农业保险项目提供保险服务;
2.6合同履行期限:20
、2025年两个年度,合同采取一年一签,20
到期后,经评估合格后续签2025年合同。若涉及理赔服务,则保险服务期限到所有理赔服务完成时截止。如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在本项目保险服务期限内,招标人下属各单位尚有有效保单或有效保险合同的,待其保单或保险合同到期后纳入本项目;
2.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并在承保安排,理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2年12月3
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
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近年(2020年至今)在招投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近年(2020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所参与过的烟草行业的相关招投标活动未有行贿行为,未被烟草行业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需对公司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如提供伪造、变造的虚假材料及恶意投诉,将被列入吉林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现场签到及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
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2月2
至20
3月
,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
)注册后查看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全省商业企业农业险--烟叶种植保险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全省商业企业农业险--烟叶种植保险项目(二次);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地点:吉林省内烟叶种植区域(长春市、通化市、白城市、延边州各植烟县(市));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烟叶种植农业保险项目提供保险服务;
2.6合同履行期限:20
2.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并在承保安排,理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2年12月3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
3.4投标人近年(2020年至今)在招投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近年(2020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所参与过的烟草行业的相关招投标活动未有行贿行为,未被烟草行业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需对公司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如提供伪造、变造的虚假材料及恶意投诉,将被列入吉林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现场签到及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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