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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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2024020001
项目名称: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92,947.0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492,947.04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和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施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
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0
02月2
至 20
03月0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HCC2024020001
项目名称: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92,947.0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492,947.0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装修工程 | 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项目 | 1(宗) | 详见采购文件 | 7,492,947.04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和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施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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