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上市)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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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上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010235FS044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车辆服务中心)车辆使用需要,保障油田生产正常运行,对车辆租赁项目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暂估177万元(不含税),车辆服务中心租赁5台大客车、11台中客车、8台轿车和2台商务车,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资金来源:成本,计划文号:油辽车服发〔2023〕29号。
标段(标包)划分: 该项目兼投不兼中。
标包1:运输一大队公务用车租赁,租赁8台轿车和2台商务车,暂估价70万(不含税)
标包2:沈阳大队中客车租赁,租赁11台中客车,暂估价61万(不含税)
标包3:锦州大队大客车租赁, 租赁5台大客车,暂估价46万(不含税)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12月3
。
2.4项目实施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车辆服务中心)
2.5技术要求:
标包1:
(1)轿车和商务车要求自有,车辆登记日期为2020年1月
以后。
轿车排量为介于1.8 L(含)-2.0L(含),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介于20万(含)-28万(不含);
商务车排量介于2.0L(含)-3.0L(含),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介于25万(含)-38万(不含)。
每辆车需提供对应的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两张照片且车牌清晰;提供有效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
(2)车辆必须达到《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标准要求。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车辆动态监控数据接入“辽河油田车辆监控系统V5.0”或提供本企业车辆运行监控系统监控使用权(网址、账号及密码)(详见附件2)。
标包2:
(1)中客车要求自有,车辆登记日期为201
1月
以后,17座(含)-19座(含)。每辆车需提供对应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两张照片且车牌清晰;提供有效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包括乘客和司机)、机动车损失保险。
(2)车辆必须达到《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标准要求。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投标车辆安装符合集团公司、辽河油田公司相关标准的车辆监控终端的监控装置(车载视频监控装置)或提供本企业车辆运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使用权(网址、账号及密码)(详见附件3)。
标包3:
(1)大客车要求自有,车辆登记日期为2013年1月
以后,43座(含)以上。每辆车需提供对应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两张照片且车牌清晰;提供有效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包括乘客和司机)、机动车损失保险。
(2)车辆必须达到《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标准要求。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投标车辆安装符合集团公司、辽河油田公司相关标准的车辆监控终端的监控装置(车载视频监控装置)或提供本企业车辆运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使用权(网址、账号及密码)(详见附件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提供满足标包要求的车型车数及主要技术要求,所有车辆均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两张照片且车牌清晰,公务用车还需提供购车发票)。
3.5投标车辆需提供满足标包要求的保险。(提供相应保险单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
2月 23 日至20
3月 1 日23:59:59
招标编号:2024010235FS044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车辆服务中心)车辆使用需要,保障油田生产正常运行,对车辆租赁项目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暂估177万元(不含税),车辆服务中心租赁5台大客车、11台中客车、8台轿车和2台商务车,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资金来源:成本,计划文号:油辽车服发〔2023〕29号。
标段(标包)划分: 该项目兼投不兼中。
标包1:运输一大队公务用车租赁,租赁8台轿车和2台商务车,暂估价70万(不含税)
标包2:沈阳大队中客车租赁,租赁11台中客车,暂估价61万(不含税)
标包3:锦州大队大客车租赁, 租赁5台大客车,暂估价46万(不含税)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2.4项目实施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车辆服务中心)
2.5技术要求:
标包1:
(1)轿车和商务车要求自有,车辆登记日期为2020年1月
轿车排量为介于1.8 L(含)-2.0L(含),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介于20万(含)-28万(不含);
商务车排量介于2.0L(含)-3.0L(含),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介于25万(含)-38万(不含)。
每辆车需提供对应的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两张照片且车牌清晰;提供有效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
(2)车辆必须达到《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标准要求。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车辆动态监控数据接入“辽河油田车辆监控系统V5.0”或提供本企业车辆运行监控系统监控使用权(网址、账号及密码)(详见附件2)。
标包2:
(1)中客车要求自有,车辆登记日期为201
(2)车辆必须达到《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标准要求。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投标车辆安装符合集团公司、辽河油田公司相关标准的车辆监控终端的监控装置(车载视频监控装置)或提供本企业车辆运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使用权(网址、账号及密码)(详见附件3)。
标包3:
(1)大客车要求自有,车辆登记日期为2013年1月
(2)车辆必须达到《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标准要求。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投标车辆安装符合集团公司、辽河油田公司相关标准的车辆监控终端的监控装置(车载视频监控装置)或提供本企业车辆运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使用权(网址、账号及密码)(详见附件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提供满足标包要求的车型车数及主要技术要求,所有车辆均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两张照片且车牌清晰,公务用车还需提供购车发票)。
3.5投标车辆需提供满足标包要求的保险。(提供相应保险单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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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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