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产业单位专项授权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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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应答人须同时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黑名单”、“行政处罚”及“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15天内)。
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6业绩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资质业绩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成交(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及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
3.7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截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
② 截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 应答人不得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供电公司或省管产业单位《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3.8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不能提供截止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状况证明),应答人的成立
少于三个会计年度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及财务状况证明文件。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应答保证金
本批次不要求提交应答保证金。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
2月2
起至20
2月2
17:00止(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获取采购文件。
6.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6.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
(首次应答截止
,下同):应答文件请于20
3月
9时前完成对应答文件的上传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应答人须同时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黑名单”、“行政处罚”及“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15天内)。
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6业绩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资质业绩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成交(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及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
3.7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截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
② 截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 应答人不得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供电公司或省管产业单位《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3.8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不能提供截止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状况证明),应答人的成立
4.应答保证金
本批次不要求提交应答保证金。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
6.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6.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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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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