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暖廊系统建设四期工程跨教化街等暖廊项目桩基础工程快速采购公告
日期: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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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通过主管部门审批,采购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快速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2.2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暖廊系统建设四期工程跨教化街等暖廊项目-桩基础工程
2.3项目编号:HITKS-2024000006
2.4采购预算:人民币1187254.57元(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85650.15元;)
2.5采购范围: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暖廊系统建设四期工程跨教化街等暖廊项目-桩基础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改造范围内报废的给排水及各类管道(不含金属管道)、设备、家具及其建筑结构拆改(包含隐蔽部分)由供应商负责拆除、垃圾清理并外运,涉及学校固定资产物资、残值物品,拆除并运输、摆放到采购人指定位置(运输距离15公里以内),因此产生费用不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中是否载明,都将被视为供货商已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供应商充分了解,此项费用不再调整。
供应商需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影响区域家具、设备设施、管道线路进行妥善保护,因施工需要确需拆除或局部搬移的,由供应商负责拆除或搬移,施工完毕后供应商需原样恢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室内墙体、天花、地面、室外道路、绿化等环境污染或破坏的,供应商负责无偿清理及恢复;因施工需要需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进行拆除或造成破坏的,供应商需自行完成并负责无偿原样恢复。施工期间,供应商须对施工区域内原有设施、已改造完成设施进行保管看护,发生跑冒滴漏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对已产生的损失进行补救恢复。上述内容除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项的内容外,其余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校园暖廊系统建设四期工程跨教化街等暖廊项目-桩基础工程。
2.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
历天内竣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1天将处以合同总价的1%的罚金;超过5天,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8项目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
2.9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采购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
3.5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
3.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具备岗位证书,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供应商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采购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施工员、质量员。)
3.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工程响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2023年7月至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8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2021年02月
-快速采购公告发布日前),完成一项桩基础工程或包含桩基础的公共建筑工程(单项合同业绩应包含桩基础工程内容)施工业绩,并提供如下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注:竣工验收报告需明确具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及盖章,
以竣工报告
为准)。
3.9供应商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须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审计报告需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和盖章。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1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参加本项目报价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3.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3.13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均不得存在失信或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代理机构报价当日将查询其企业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为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3.1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如出现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报价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并列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招标限制名单,从列入起计36个月内,将限制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采购招投标活动。
注:如供应商对上述资格要求及技术需求有异议,可以在报名期内携带相关的书面佐证材料到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
5.报名登记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
2月2
至20
2月2
(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载电子快速采购文件。
本项目已通过主管部门审批,采购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快速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2.2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暖廊系统建设四期工程跨教化街等暖廊项目-桩基础工程
2.3项目编号:HITKS-2024000006
2.4采购预算:人民币1187254.57元(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85650.15元;)
2.5采购范围: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暖廊系统建设四期工程跨教化街等暖廊项目-桩基础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改造范围内报废的给排水及各类管道(不含金属管道)、设备、家具及其建筑结构拆改(包含隐蔽部分)由供应商负责拆除、垃圾清理并外运,涉及学校固定资产物资、残值物品,拆除并运输、摆放到采购人指定位置(运输距离15公里以内),因此产生费用不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中是否载明,都将被视为供货商已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供应商充分了解,此项费用不再调整。
供应商需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影响区域家具、设备设施、管道线路进行妥善保护,因施工需要确需拆除或局部搬移的,由供应商负责拆除或搬移,施工完毕后供应商需原样恢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室内墙体、天花、地面、室外道路、绿化等环境污染或破坏的,供应商负责无偿清理及恢复;因施工需要需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进行拆除或造成破坏的,供应商需自行完成并负责无偿原样恢复。施工期间,供应商须对施工区域内原有设施、已改造完成设施进行保管看护,发生跑冒滴漏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对已产生的损失进行补救恢复。上述内容除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项的内容外,其余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校园暖廊系统建设四期工程跨教化街等暖廊项目-桩基础工程。
2.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
2.8项目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
2.9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采购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
3.5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
3.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具备岗位证书,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供应商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采购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施工员、质量员。)
3.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工程响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2023年7月至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8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2021年02月
3.9供应商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须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审计报告需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和盖章。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1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参加本项目报价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3.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3.13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均不得存在失信或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代理机构报价当日将查询其企业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为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3.1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如出现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报价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并列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招标限制名单,从列入起计36个月内,将限制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采购招投标活动。
注:如供应商对上述资格要求及技术需求有异议,可以在报名期内携带相关的书面佐证材料到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
5.报名登记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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