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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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由江阴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江阴行审备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江阴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江阴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城西路提升改造南延伸段工程(环城南路-连洋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阴市澄江镇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环城西路,沿线整体品质提升工程,北起环城南路,南至连洋路,东西全长约0.5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本项目属于核心商圈城市更新项目的一部分,从道路、管线(拟新建雨水管最大为DN1500)、交通照明(含智慧交通)、景观及绿化等几个方面全面提升环城西路沿线品质。
2.1.3 合同估算价:206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0
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
3月1
,竣工日期:20
6月1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2022/2/23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2/23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11/23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5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根据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委员会依法评审。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为: 20
2月23日 16 时 00 分至 20
2月2
24 时 00 分;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为:20
3月
9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由江阴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江阴行审备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江阴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江阴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城西路提升改造南延伸段工程(环城南路-连洋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阴市澄江镇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环城西路,沿线整体品质提升工程,北起环城南路,南至连洋路,东西全长约0.5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本项目属于核心商圈城市更新项目的一部分,从道路、管线(拟新建雨水管最大为DN1500)、交通照明(含智慧交通)、景观及绿化等几个方面全面提升环城西路沿线品质。
2.1.3 合同估算价:206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0
计划开工日期:20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2022/2/23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2/23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11/23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5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根据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委员会依法评审。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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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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