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辽宁)能源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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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2.2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辽宁)能源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行政支持服务项目。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核汇能(辽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行政支持服务,按工作需求完成行政保障工作。
2.4 招标范围
(1)生产运营支持:电站运行现场各项工作,包括运行值班、事故处理、巡视检查、设备维护、文明生产等各项工作;
(2)日常经营管理支持:协助部门开展具体事务性工作,包括文件起草、报表填报等各种管理岗位、后勤保障岗位需求服务。
详细范围请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2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6服务地点:辽宁省、吉林省。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
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含)以上类似人力资源委托服务的业绩(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
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2个(含)以上类似人力资源委托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
至今)内未发生过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成立
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对于“供应商电脑信息”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20
2月23日起至20
2月2
17时止(北京
,下同)。
2.1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2.2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辽宁)能源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行政支持服务项目。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核汇能(辽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行政支持服务,按工作需求完成行政保障工作。
2.4 招标范围
(1)生产运营支持:电站运行现场各项工作,包括运行值班、事故处理、巡视检查、设备维护、文明生产等各项工作;
(2)日常经营管理支持:协助部门开展具体事务性工作,包括文件起草、报表填报等各种管理岗位、后勤保障岗位需求服务。
详细范围请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2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6服务地点:辽宁省、吉林省。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成立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对于“供应商电脑信息”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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