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庆燃气公司室内设施整体改造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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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中庆燃气公司室内设施整体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要求,对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营范围内居民用户室内管道、切断报警装置、超期燃气表、自闭阀、胶管及管件进行更新改造。项目预估金额1251万元。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
止。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营范围内约3.5万户居民用户室内设施整体改造工作。
2.6工程量分配原则:本项目确定2位中标人,中标份额如下:第一中标人2万户,第二中标人1.5万户。原则上本项目选取排名第一及第二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并分别享有2万户、1.5万户的工程量。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时,仅选取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负责本工程全部工程量。
2.7调整份额机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情况,如遇中标人投标承诺与现场配备不符,业主将按照现场施工能力和人员、机械设备配备、履约行为和能力、工程质量等承包商评价体系,将中标人未完成工程量重新分配或组织重新招标。
2.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工费357.5元/户。
2.9报价方式:固定单价。
2.10结算方式:固定单价,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执行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应为集团公司准入承包商。
3.3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告。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成的室内燃气管道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首尾页及关键页原件扫描件(至少完整显示合同签署各方、签署
、具体工作内容等)、竣工验收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5.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3.6人员要求:
3.6.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第一章第四条规定以及附表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小型工程人员配置的要求,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进行室内管表具、报警器、自闭阀、胶管安装的人员必须同时具有户内检修工及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员的执业资格证。配备具有安全C证的专职安全员。
3.6.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安全员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承诺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投标人应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设立农民工工资账户,投标人应全额投保工伤险及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第三方责任险,投标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上访事件上,可由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结算的工程款中先行支付。(提供承诺)
3.7.2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56家企业(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誉情况,并提供书面承诺,评审时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承诺为准。
3.7.3承诺近三年(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或发生的诉讼仲裁不涉及投标人,且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02月23日至20
02月2
09:00:00(北京
,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 400元。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中庆燃气公司室内设施整体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要求,对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营范围内居民用户室内管道、切断报警装置、超期燃气表、自闭阀、胶管及管件进行更新改造。项目预估金额1251万元。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营范围内约3.5万户居民用户室内设施整体改造工作。
2.6工程量分配原则:本项目确定2位中标人,中标份额如下:第一中标人2万户,第二中标人1.5万户。原则上本项目选取排名第一及第二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并分别享有2万户、1.5万户的工程量。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时,仅选取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负责本工程全部工程量。
2.7调整份额机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情况,如遇中标人投标承诺与现场配备不符,业主将按照现场施工能力和人员、机械设备配备、履约行为和能力、工程质量等承包商评价体系,将中标人未完成工程量重新分配或组织重新招标。
2.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工费357.5元/户。
2.9报价方式:固定单价。
2.10结算方式:固定单价,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执行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应为集团公司准入承包商。
3.3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告。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5.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
3.6人员要求:
3.6.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第一章第四条规定以及附表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小型工程人员配置的要求,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进行室内管表具、报警器、自闭阀、胶管安装的人员必须同时具有户内检修工及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员的执业资格证。配备具有安全C证的专职安全员。
3.6.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安全员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承诺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投标人应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设立农民工工资账户,投标人应全额投保工伤险及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第三方责任险,投标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上访事件上,可由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结算的工程款中先行支付。(提供承诺)
3.7.2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56家企业(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誉情况,并提供书面承诺,评审时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承诺为准。
3.7.3承诺近三年(2021年1月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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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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