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催化剂事业部(兰州)用硅酸铝(纳米ZSM-5分子筛)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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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
催化剂事业部(兰州)用硅酸铝(纳米ZSM-5分子筛)公开招标 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兰州石化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20
兰州石化公司催化剂事业部提报的年度计划,本次需采购:兰州石化公司催化剂事业部(兰州)用硅酸铝(纳米ZSM-5分子筛),数量100吨。
2.2预估采购金额:320万元(含13%税)。
2.3招标范围及标段(标包)划分:20
催化剂事业部(兰州)用硅酸铝(纳米ZSM-5分子筛)公开招标(二次),数量100吨。共1个标包。
2.4采购方式:带量采购。
2.5交货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兰州石化公司。
2.6交货期:本合同自前续合同数量履行完毕或前续合同履行期满(以先到
为准)合同生效开始履行至2025年6月3
,每批次按招标人排产通知到货。分批交货的,接招标人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到货;本合同2025年6月3
前提前完成合同数量或2025年6月3
未完成合同数量(余量不再执行)合同即终止。
2.7招标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
。
2.8最高投标限价:硅酸铝(纳米ZSM-5分子筛) 32000元/吨(含13%税、运费及其它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未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最新年度(2022或2023)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3信誉要求: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被兰州石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
3.4业绩要求:
1)招标产品近五年(2019年-2023年)具有在催化剂装置已通过工业试验合格或已使用业绩。
(2)需要提供供货合同(业绩
按合同签订
计)、供货发票、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内容要求,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性质等,使用单位签章及联系方式等;以及至少一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查询
需在招标公告发布
之后),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或质量检测报告。
3.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承诺要求:若为首次供货,需承诺遵守招标人下述管理要求:
3.6.1中标后一月内提供样品由石化院兰州化工中心出具评价报告,并经催化剂事业部工业试验,验证其性能满足要求方可供货。具体流程如下:
3.6.1.1根据技术规格书技术指标要求进行小试评价,若评价结论不符合要求,则停止使用该剂。
3.6.1.2中标单位提供样品评价符合装置应用要求的,则按公司三剂准入流程对中标单位所供三剂开展工业试验,按公司制度办理工业试验相关手续,若工业试验不合格,则停止使用该剂,工业化试验用量不予结算,试验保证金相应扣除。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
20
02月2
至20
02月2
注册后查看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2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20
2.2预估采购金额:320万元(含13%税)。
2.3招标范围及标段(标包)划分:20
2.4采购方式:带量采购。
2.5交货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兰州石化公司。
2.6交货期:本合同自前续合同数量履行完毕或前续合同履行期满(以先到
2.7招标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
2.8最高投标限价:硅酸铝(纳米ZSM-5分子筛) 32000元/吨(含13%税、运费及其它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未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最新年度(2022或2023)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3信誉要求: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被兰州石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
3.4业绩要求:
1)招标产品近五年(2019年-2023年)具有在催化剂装置已通过工业试验合格或已使用业绩。
(2)需要提供供货合同(业绩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或质量检测报告。
3.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承诺要求:若为首次供货,需承诺遵守招标人下述管理要求:
3.6.1中标后一月内提供样品由石化院兰州化工中心出具评价报告,并经催化剂事业部工业试验,验证其性能满足要求方可供货。具体流程如下:
3.6.1.1根据技术规格书技术指标要求进行小试评价,若评价结论不符合要求,则停止使用该剂。
3.6.1.2中标单位提供样品评价符合装置应用要求的,则按公司三剂准入流程对中标单位所供三剂开展工业试验,按公司制度办理工业试验相关手续,若工业试验不合格,则停止使用该剂,工业化试验用量不予结算,试验保证金相应扣除。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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