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装配式绿色建筑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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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D231201
项目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
装配式绿色建筑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
装配式绿色建筑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4,02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项目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对于可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的营业执照等相关企业证明,供应商无需另行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
装配式绿色建筑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要求预留份额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7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不低于70%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关于分包的声明函。
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2)关于分包的声明函格式自拟,须清晰体现接受分包的各中小微企业及对应的占比比例,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比例合计不低于70%(包含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自身制造的货物或承接的服务占比比例)。(3)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投标人制造的货物或投标人承接服务的,须在关于分包的声明函中明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占比比例。(4)未按照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
装配式绿色建筑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
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
02月2
至20
02月2
,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GDYD231201
项目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
合同包预算金额:4,0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教学仪器 | 预制构件吊装实操区(一)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000.00 | - |
1-2 | 教学仪器 | 预制构件吊装实操区(二)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850,000.00 | - |
1-3 | 教学仪器 | 生产及质检实训区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 | - |
1-4 | 教学仪器 | 防水打胶区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 | - |
1-5 | 教学仪器 | 套筒灌浆实训区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 | - |
1-6 | 视频监控设备 | 监控区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2,600.00 | - |
1-7 | 教学仪器 | 展示区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86,000.00 | - |
1-8 | 教学仪器 | 实训配套区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69,400.00 | - |
1-9 | 应用软件 | 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仿真教学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 |
1-10 | 教学仪器 | 装配式建筑拟态数字孪生实战演练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48,000.00 | - |
1-11 | 教学仪器 | 装配式建筑灌浆模型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96,000.00 | - |
1-12 | 教学仪器 | 装配式建筑操作箱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 |
1-13 | 3D 打印机 | 3D打印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8,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项目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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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对于可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的营业执照等相关企业证明,供应商无需另行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
本项目要求预留份额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7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不低于70%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关于分包的声明函。
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2)关于分包的声明函格式自拟,须清晰体现接受分包的各中小微企业及对应的占比比例,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比例合计不低于70%(包含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自身制造的货物或承接的服务占比比例)。(3)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投标人制造的货物或投标人承接服务的,须在关于分包的声明函中明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占比比例。(4)未按照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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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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