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2024年安全生产工程治理平台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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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20
安全生产工程治理平台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20
安全生产工程治理平台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JSZB-2024-10762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
1.4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不含税金额:28.28万元,含税金额:31.80万元,税率:13%、6%。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按照不含税单价进行折扣报价,以%形式体现,最高限价折扣:100%,参选人折扣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否决其应答。对“折扣”以百分比进行报价,精确到整数位,对于小数点后数字,无论大小,一律舍去,且合同价执行舍去后的折扣。例:80.1%为80%,80.9%为8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合同签订方式:单项采购。
2.4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甲方指定地点。
2.5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乙方需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免费售后服务、免费的必要工具、并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在设备出现故障后,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响应并排除故障,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由此所有产生的运输及保险、修理、更换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7费用列支:资本费用支出+成本费用支出。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企业组织: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3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01月0
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01月0
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01月0
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
3.5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01月0
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累计销售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人民币。
3.6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具体如下:
代理商参与应答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代理的设备的唯一授权函,不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应答,即代理商应答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
(1)制造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2)所提供的制造商声明函或授权函须覆盖本项目关键设备(热成像双光谱云台摄像机(火点最远报警距离6公里)、热成像双光谱中载云台摄像机(火点最远报警距离3公里)),提供不全或不满足均否决其参选。
3.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或违法分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20
02月2
08时30分至20
02月2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20
1.2项目编号:JSZB-2024-10762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
1.4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不含税金额:28.28万元,含税金额:31.80万元,税率:13%、6%。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按照不含税单价进行折扣报价,以%形式体现,最高限价折扣:100%,参选人折扣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否决其应答。对“折扣”以百分比进行报价,精确到整数位,对于小数点后数字,无论大小,一律舍去,且合同价执行舍去后的折扣。例:80.1%为80%,80.9%为8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合价(元) |
含税合计(元) |
1 |
热成像双光谱云台摄像机(火点最远报警距离6公里) |
台 |
2 |
13% |
56600.00 |
63958.00 |
113200.00 |
127916.00 |
2 |
热成像双光谱中载云台摄像机(火点最远报警距离3公里) |
台 |
1 |
13% |
41000.00 |
46330.00 |
41000.00 |
46330.00 |
3 |
硬盘录像机+存储 |
台 |
3 |
13% |
4500.00 |
5085.00 |
13500.00 |
15255.00 |
4 |
逆变器 |
台 |
3 |
13% |
2500.00 |
2825.00 |
7500.00 |
8475.00 |
5 |
路由设备 |
台 |
1 |
13% |
3800.00 |
4294.00 |
3800.00 |
4294.00 |
6 |
交换机 |
台 |
1 |
13% |
3800.00 |
4294.00 |
3800.00 |
4294.00 |
7 |
防火墙(气象专网) |
台 |
1 |
13% |
39700.00 |
44861.00 |
39700.00 |
44861.00 |
8 |
服务器(武装部、应急局各两台) |
台 |
4 |
13% |
4600.00 |
5198.00 |
18400.00 |
20792.00 |
9 |
4G监控球机 |
台 |
2 |
13% |
6900.00 |
7797.00 |
13800.00 |
15594.00 |
10 |
光伏+光伏控制器 |
套 |
1 |
13% |
7100.00 |
8023.00 |
7100.00 |
8023.00 |
11 |
软件平台升级调测 |
项 |
1 |
6% |
21000.00 |
22260.00 |
21000.00 |
22260.00 |
12 |
合计 |
282800.00 |
318094.00 |
2.3合同签订方式:单项采购。
2.4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甲方指定地点。
2.5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乙方需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免费售后服务、免费的必要工具、并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在设备出现故障后,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响应并排除故障,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由此所有产生的运输及保险、修理、更换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7费用列支:资本费用支出+成本费用支出。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企业组织: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3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01月0
(6)在最近五年(2019年01月0
(7)在最近五年(2019年01月0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
3.5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01月0
3.6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具体如下:
代理商参与应答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代理的设备的唯一授权函,不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应答,即代理商应答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
(1)制造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2)所提供的制造商声明函或授权函须覆盖本项目关键设备(热成像双光谱云台摄像机(火点最远报警距离6公里)、热成像双光谱中载云台摄像机(火点最远报警距离3公里)),提供不全或不满足均否决其参选。
3.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或违法分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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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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