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防洪排涝完善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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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完善工程已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委委员会《关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高新发改〔2023〕177号)批准建设(已于2023年9月
发布《南官河口门片防洪排涝完善工程和刁铺街道府前河片防洪排涝完善工程监理》招标计划),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法人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现对该项目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完善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刁铺街道、口岸街道、沿江街道。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刁铺街道府前河片防洪排涝完善工程投资额约3740万元,拟新建南官河(蔡坪河至许庄河段)约 1.5 公里防洪墙,府前河丰岸路、金港路段新建箱涵连通水系,在府前河与南官河交接处建设双向引排闸站一座,片区入南官河、许庄河雨水管加装节制。南官河口门片防洪排涝工程投资额约3270万元,拟新建南官河(宣堡港至蔡河段)约 2.8 公里防洪墙,沿河西路排涝站出水箱涵增加节制,入南官河、宣堡港雨水管加装节制,片区新建 4 座地埋式排涝泵站,改造滨江时仙泵站。总投资额:7010万元;总工期:27
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监理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完善工程监理范围内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全过程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等;对应建设投资金额:7010万元;相应监理费用估算金额:12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暂定27
历天和缺陷责任期一年(按36
历天计),共计63
历天。监理服务期为暂定,具体以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的工期和缺陷责任期作为最终监理服务期,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工程施工的延期。
2.5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合格工程量达到50%,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中标监理费率*50%;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进度款*中标监理费率*70%;完工结算经双方确认后,监理费支付至施工标双方确认价*中标监理费率*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
(以签订合同
为准)以来,具有总投资2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监理业绩或具有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水闸或泵站或闸站一体化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水利部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
2月23日17时30分(北京
,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本招标项目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完善工程已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委委员会《关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高新发改〔2023〕177号)批准建设(已于2023年9月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刁铺街道、口岸街道、沿江街道。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刁铺街道府前河片防洪排涝完善工程投资额约3740万元,拟新建南官河(蔡坪河至许庄河段)约 1.5 公里防洪墙,府前河丰岸路、金港路段新建箱涵连通水系,在府前河与南官河交接处建设双向引排闸站一座,片区入南官河、许庄河雨水管加装节制。南官河口门片防洪排涝工程投资额约3270万元,拟新建南官河(宣堡港至蔡河段)约 2.8 公里防洪墙,沿河西路排涝站出水箱涵增加节制,入南官河、宣堡港雨水管加装节制,片区新建 4 座地埋式排涝泵站,改造滨江时仙泵站。总投资额:7010万元;总工期:27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监理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完善工程监理范围内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全过程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等;对应建设投资金额:7010万元;相应监理费用估算金额:12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暂定27
2.5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合格工程量达到50%,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中标监理费率*50%;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进度款*中标监理费率*70%;完工结算经双方确认后,监理费支付至施工标双方确认价*中标监理费率*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水利部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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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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