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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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石河子大学医学院以东、东二路以西、北三路以南、北二路以北,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西南侧。 3.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4791.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208.81平方米。其中:批量伤员救治中心44000平方米、演练中心2500平方米、突发中毒事件伤员医疗救治中心2500平方米、教学科研中心4000平方米、物资仓储配送中心3000平方米、信息指挥中心800平方米、基地管理中心200平方米、连廊及屋面设备机房791.19平方米、人防急救医院3286.14平方米、地下车库(含设备机房)3922.67平方米。 购置 MRI 、CT 、数字化X 光机、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共409台(套)。配套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2 资质要求3.2.1设计单位的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本项目所需设计能力;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中标人若为疆外企业,需在开工前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或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zy.xjbt.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3.2.2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3 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中标后,能够专职于本项目,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具有十年以上设计工作履历。3.施工总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中标后,能够专职于本项目,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3.3类似业绩要求:1.近3年(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
前)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2.近3年(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
前)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额20000万元及以上)。业绩
要求: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
前,以合同签订
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业绩为已完和在建项目均可,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3.4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2020~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被禁止投标的情形。(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3.8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领取
:20
02月2
00时00分至 20
02月2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石河子大学医学院以东、东二路以西、北三路以南、北二路以北,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西南侧。 3.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4791.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208.81平方米。其中:批量伤员救治中心44000平方米、演练中心2500平方米、突发中毒事件伤员医疗救治中心2500平方米、教学科研中心4000平方米、物资仓储配送中心3000平方米、信息指挥中心800平方米、基地管理中心200平方米、连廊及屋面设备机房791.19平方米、人防急救医院3286.14平方米、地下车库(含设备机房)3922.67平方米。 购置 MRI 、CT 、数字化X 光机、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共409台(套)。配套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99004001240095001001 |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4791.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208.81平方米。其中:批量伤员救治中心44000平方米、演练中心2500平方米、突发中毒事件伤员医疗救治中心2500平方米、教学科研中心4000平方米、物资仓储配送中心3000平方米、信息指挥中心800平方米、基地管理中心200平方米、连廊及屋面设备机房791.19平方米、人防急救医院3286.14平方米、地下车库(含设备机房)3922.67平方米。 购置 MRI 、CT 、数字化X 光机、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共409台(套)。配套附属设施。 | 581 |
投标人条件:3.2 资质要求3.2.1设计单位的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本项目所需设计能力;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中标人若为疆外企业,需在开工前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或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zy.xjbt.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3.2.2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3 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中标后,能够专职于本项目,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具有十年以上设计工作履历。3.施工总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中标后,能够专职于本项目,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3.3类似业绩要求:1.近3年(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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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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