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2024年生产投资计划项目110kV镇安变电站至勐梅河一级电站35kV输电线路改造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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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2
2.项目名称: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 2024 年生产投资计划项目 110kV 镇安
变电站至勐梅河一级电站 35kV 输电线路改造工程设计。
3.项目概况:110kV 镇安变电站至勐梅河一级电站 35kV 输电线路改造工程,设计使用导线
为 240mm²,线路路径长度约 6.7 千米,新建 110kV 镇安变电站 35kV 出线间隔一个(土建已
完成),项目估算总投资 589.5 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6.预算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7.采购范围:对 110kV 镇安变电站至勐梅河一级电站 35kV 输电线路改造及 110kV 镇安变电
站 35kV 出线间隔进行设计,主要内容为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核准报告编制(含第三方审查报
告的费用)、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编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工作、竣工图编制等)、审查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审查内容:本项目成交人须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对本项目相关审查内容进行审查(均须确保
审查通过)。
8.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项目核准报告编制、勘察(测量)、初步设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服务。
9.项目地点:110kV 镇安变电站。
10.质量要求:提交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及规范,设计深度满足项目相关
需要,并确保各类审査通过。
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按国家发改委第 9 号令《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平台中登记备案的咨询专业为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
新能源),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并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信息截
图。
2.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3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说明:供应商须满足上述“2.1、2.2、2.3”项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按承揽
工作内容分别提供。
3.财务要求: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资料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或提供自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
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
供。
4、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为供应商正式在职员工,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劳动合
同或近期社保证明材料;
5.供应商信誉要求:
5.1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
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
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
5.2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当天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审查)。
说明:供应商须满足上述“6.1、6.2”项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6.联合体要求: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
人须为设计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
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2)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
按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
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
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
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
: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每日
9:00 时至 12:00 时,
13:30
时至 17:30 时(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人民币 6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
:2024 年 2 月 29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北京
)。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2024 年 2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北京
)。
1.项目编号:ZZ2
2.项目名称: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 2024 年生产投资计划项目 110kV 镇安
变电站至勐梅河一级电站 35kV 输电线路改造工程设计。
3.项目概况:110kV 镇安变电站至勐梅河一级电站 35kV 输电线路改造工程,设计使用导线
为 240mm²,线路路径长度约 6.7 千米,新建 110kV 镇安变电站 35kV 出线间隔一个(土建已
完成),项目估算总投资 589.5 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6.预算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7.采购范围:对 110kV 镇安变电站至勐梅河一级电站 35kV 输电线路改造及 110kV 镇安变电
站 35kV 出线间隔进行设计,主要内容为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核准报告编制(含第三方审查报
告的费用)、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编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工作、竣工图编制等)、审查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审查内容:本项目成交人须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对本项目相关审查内容进行审查(均须确保
审查通过)。
8.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项目核准报告编制、勘察(测量)、初步设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服务。
9.项目地点:110kV 镇安变电站。
10.质量要求:提交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及规范,设计深度满足项目相关
需要,并确保各类审査通过。
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按国家发改委第 9 号令《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平台中登记备案的咨询专业为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
新能源),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并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信息截
图。
2.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3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说明:供应商须满足上述“2.1、2.2、2.3”项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按承揽
工作内容分别提供。
3.财务要求: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资料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或提供自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
说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
供。
4、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为供应商正式在职员工,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劳动合
同或近期社保证明材料;
5.供应商信誉要求:
5.1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
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
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
5.2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说明:供应商须满足上述“6.1、6.2”项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6.联合体要求: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
人须为设计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
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2)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
按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
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
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
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
时至 17:30 时(北京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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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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