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新星市财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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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计划投资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财税服务中心一座,项目总建筑面积5345.69㎡,占地面积1050.75㎡,共六层,地上五层,地下一层,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新建值班室一座,总建筑面积77㎡,地上一层,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配套室内外给排水、供热、供电、地坪等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2.3本次项目计划投资:3839.93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
后成立的企业财务报告不作要求)。
3.3申请人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近年(自2021年1月
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止,以合同签订
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或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建设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的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无纸质版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打印件。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
)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3.5.2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3.5.3在3年内(自2021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
)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3.5.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
3.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
02月1
至20
02月23日23时59分(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财税服务中心一座,项目总建筑面积5345.69㎡,占地面积1050.75㎡,共六层,地上五层,地下一层,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新建值班室一座,总建筑面积77㎡,地上一层,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配套室内外给排水、供热、供电、地坪等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2.3本次项目计划投资:3839.93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
3.3申请人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近年(自2021年1月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或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建设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的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无纸质版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打印件。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月
3.5.2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月
3.5.3在3年内(自2021年1月
3.5.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
3.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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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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