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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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项目
招标公告
赣建临 招字【2024】第G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项目已由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发改社会字 (2023)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312-361002-04-01-685205),招标人为抚州市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抚州市临川区;
2.3工程总投资:约99980万元;
2.3.1设计勘察费:800万元;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项目。
2.5招标范围:
2.5.1设计招标范围: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项目。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团队成员中:
3.1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资格;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投标保证金凭证。
6、外埠来赣勘察或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
7、投标人自投标截止
(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分工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提供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其他成员仅在联合体协议上盖章;
④联合体中如出现同类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拟承担的相应专业工作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如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专业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招标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投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1)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标【2019】10号文,开标时,投标人可递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
(2)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标【2019】1号文,投标人提供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盖有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复制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复制件是指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彩色打印的文件。
4.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
2月9 日起至20
2月 2
下载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资审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3月
9时30分整
招标公告
赣建临 招字【2024】第G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项目已由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发改社会字 (2023)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312-361002-04-01-685205),招标人为抚州市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抚州市临川区;
2.3工程总投资:约99980万元;
2.3.1设计勘察费:800万元;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项目。
2.5招标范围:
2.5.1设计招标范围: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项目。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团队成员中:
3.1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资格;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投标保证金凭证。
6、外埠来赣勘察或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
7、投标人自投标截止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分工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提供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其他成员仅在联合体协议上盖章;
④联合体中如出现同类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拟承担的相应专业工作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如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专业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招标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投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1)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标【2019】10号文,开标时,投标人可递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
(2)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标【2019】1号文,投标人提供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盖有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复制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复制件是指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彩色打印的文件。
4.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
5.投标文件、资审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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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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